惡人姓名: 江建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福建省媒體報道,原福建省武夷山市市委書記江建華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江建華,一九六六年二月出生,福建省建甌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六月,光澤縣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光澤縣副書記;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順昌縣縣委書記;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武夷山市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南平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期間,江建華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江建華在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光澤縣委政法委書記、副書記,以及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武夷山市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網報道,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傍晚,同村的兩位法輪功學員到福建省光澤縣法輪功學員毛景木家串門的時候,因毛景木剛買了臺筆記本電腦,還未上網,僅從箱中打開來看看。只因他們都是法輪功學員,就被福建省光澤縣國保大隊的惡警綁架。後來,因惡警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另兩位法輪功學員,關了一段時間放出;而對毛景木他們不斷捏造材料迫害。經毛景木和妻子多次反復無罪上訴,光澤縣法院還是強行判毛景木三年刑。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福建省光澤縣大法弟子黃建華、陳華、毛冬蘭、吳秀玉、王冬香、劉世榮六人,驅車沿途發放真相資料,被惡警發現後綁架到福建省建陽市看守所。黃建華被非法判刑七年迫害,毛冬蘭(女)被非法判刑兩年迫害,劉世榮(女)被非法判刑兩年半迫害,陳華、吳秀玉、王冬香被非法判緩刑迫害。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武夷山市法輪功學員林金嬌和李俊英被冤判三年半。林金嬌堅持自己無罪,提出上訴。法院未開庭,四月十日,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法輪功學員林金嬌,四十六歲,法輪功學員李俊英,五十多歲,家住武夷山市。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左右,林金嬌和李俊英出去講真相,被跟蹤,後被武夷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據當時警察說,他們已被跟蹤一年多。當地國保大隊警察到李俊英家非法抄家,家人才知道她已經被綁架。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林金嬌和李俊英被當地的警察綁架到南平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林金嬌和李俊英被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法院下達非法判決書,林金嬌和李俊英均被非法冤判三年半。林金嬌不服原判,提出上訴,並聘請律師。後律師通知,法院以“防疫”為由,不開庭審理。法院曾去看守所會見林金嬌,林金嬌依然堅持自己沒有犯罪。
◎二零二零年中共惡黨開始對福建省武夷山市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清零活動,陸續有社區,街道,國安等部門的人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要法輪功學員簽字,並且保證簽字後就不再去找該學員,不簽就經常換不同的人過來騷擾及恐嚇,他們說我們來還是客客氣氣的,不簽的話,等公安那些人過來就不是那麼客氣了,導致很多家庭不修煉的家人受不了就代簽。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報道,武夷山市大法弟子安仁榮,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兩次遭武夷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迫害。其中,二零一一年,他和世人講真相遭綁架,他絕食絕水抗議二十多天,生命垂危,國保大隊惡警怕承擔責任,才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讓家人把他帶回家。回家後,國保大隊還自行在走非法程序,想直接給安仁榮非法判刑,叫其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要到法院,安仁榮被迫在四月十七日離家出走,在外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七年。
二零一九年,國保大隊長施火旺還到福建省浦城縣安仁榮的妹妹家找,找不到,得知他妹妹在福建省泉州打工,就協同泉州市兩個警察在不同時間,兩次找到他妹妹、妹夫打工所在地,威脅他妹妹,說勸他哥哥回家,給他判緩刑。國保大隊到處貼安仁榮的照片,對他網絡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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