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吳錦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湖北省消息,湖北省荊州市市委書記吳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吳錦,一九六九年十月出生,湖北紅安人。主要履歷:曾經任宜昌市招商局局長,當陽市市長;二零一三年,任天門市市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天門市市委書記;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黃石市市委副書記,二零一九年一月,任黃石市市長;二零二一年八月,任湖北省荊州市市委書記。期間,吳錦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吳錦任湖北省天門市市長、湖北省荊州市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天門市拖市鎮法輪功學員金瓊娥在天門市南站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天門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八個月。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天門市法輪功學員王用玲、唐還香、陳還先、潘國強、倪培珍、胡新娥、劉運枝、朱望英、吳社軍、程平等遭天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天門市皂市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騷擾。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天門市盧市鎮北河村法輪功學員楊煥才遭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天門市拖市鎮法輪功學員金瓊娥在天門市黃潭鎮向民眾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於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荊州市荊州區法輪功學員仇運鳳、王美卿、劉新安、鄧詠梅,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晚上,開著汽車在馬山(荊州與當陽、枝江交界處)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時,被當陽市(屬湖北省宜昌市管轄)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被當陽市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達了非法判決書:仇運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王美卿被非法判刑兩年二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劉新安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鄧詠梅被非法判刑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二千元。
◎荊州松滋市法輪功學員劉玉娥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綁架,被強制洗腦迫害,後被劫持到荊州市公安縣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被非法開庭。二零二二年二月,得知劉玉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六千元。
◎荊州市荊州區白龍村法輪功學員王美卿,因去外地講法輪功真相,被當陽市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王美卿被當陽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零二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王美卿被劫持到沙洋範家臺監獄迫害。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當陽市法院將王美卿家裏一張農業銀行卡裏2321元全部扣了,將另一張農信銀行卡裏面僅有的157元扣了,並將一張郵政銀行卡裏全部的2390元(是放在當陽市看守所供王美卿先生買生活用品的)扣了,還凍結了此卡。法院人員還恐嚇、逼迫家屬將剩余的1132元罰款補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日,家屬收到當陽法院專遞,當陽市法院稱已將王美卿定為失信人員,拉入黑名單,公開向社會公布:不準旅遊、坐船、乘飛機、擴建房屋、高級裝修房屋、子女就讀高檔私立學校等等。
◎二零二三年五月,荊州市荊州區法輪功學員柳萬珍、熊元珍被荊州區東城派出所非法起訴到荊州區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上旬,荊州市公安縣法輪功學員謝聖英被公安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法院企圖將她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迫害,因謝聖英體檢時出現高血壓癥狀,被警察送入荊州市某醫院住院十三天,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荊州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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