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汪德和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主任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道)據中國大陸二零二五年二月至四月消息,江西省又有四名市、區、縣級別的中共官員被查下馬:
二零二五年三月消息,原江西省新余市市委書記汪德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二零二五年四月消息,原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委書記戴曉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二零二五年四月消息,原江西省宜春市市長王水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二零二五年二月消息,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委副書記周國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汪德和、戴曉慧、王水平、周國華作為當地的實權人物、主要官員,對任職期間當地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徑負有無法推卸的主導責任,他們今天的下場,正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被查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原新余市市委書記汪德和遭報被查
汪德和,男,一九五零年生,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任中共宜春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歷任新余市代市長、市長;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任新余市市委書記;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任新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一零年二月任江西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主任;後辭職下海;二零二五年三月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原新余市市委書記汪德和遭報被查
汪德和,男,一九五零年生,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任中共宜春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歷任新余市代市長、市長;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任新余市市委書記;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任新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一零年二月任江西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主任;後辭職下海;二零二五年三月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以下是汪德和任新余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部分事實,汪德和對此負有領導責任: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早上八點,新余市床上用品廠職工、法輪功學員李烈鳳在家中被南昌市西湖區警察綁架,遭刑訊逼供。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李烈鳳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南昌市女子監獄,李烈鳳拒絕“轉化”,遭包夾隨意打罵,每天被強迫罰站,不準洗漱,不準睡覺,犯人用風油精兌水射她眼睛,用掃把打她的臉,用腳蹬她,用裝水的瓶子打她的眼睛,等等。李烈鳳被折磨的只有五十來斤體重,連續二十四小時面壁罰站二十二天後出現幻覺,神志不清。十二月份,李烈鳳出現了嚴重肺結核,她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出獄回家時,身體各器官壞損的很厲害,幾乎沒有肺,經過幾年的調理仍無效,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上午離世。
◎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新余市長紅機械廠職工、法輪功學員周初明因安裝接收新唐人電視的衛星接收器遭中共人員綁架、非法拘留半個月。同年十二月底,周初明在外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後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江西省監獄。周初明被迫害致不能吃東西,南昌監獄曾把他送到監獄醫院強迫吃了四個月的不明藥物,周初明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一歲。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新余市法輪功學員傅健、習劍峰、陽世謙、曾超群、萬長妹等因散發真相傳單被非法判刑,其中傅健被誣判八年,曾超群、萬長妹夫妻倆雙雙入獄。
◎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新余鋼絲廠教師、法輪功學員劉桃英在單位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七、八個月後,被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新余市江鋼醫院醫生,法輪功學員高玉清、大捷塑鋼技術員、法輪功學員王仕、江鋼二動力廠職工、法輪功學員郭錦鴻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新余市城北新坊看守所。據悉,三人在十二月遭新余市法院非法庭審,後續情況不詳,僅知王仕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江西省豫章監獄迫害。
◎二零零六年七月,新余法輪功學員李素仁被新余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七年被劫持到南昌新建女監,被迫害致全身浮腫、各關節腫痛,可還要被強迫幹十個多小時的活。李素仁以前一身是病,最嚴重的是白血病,修煉大法之後全都好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新余市法輪功學員董小寶、靳順生、鄒兆奎、張芬芳被警察綁架。張芬芳未經法院審判就被宣布判五年有期徒刑並立即劫入南昌監獄;九月十七日,董小寶、靳順生、鄒兆奎分別被渝水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於十二月二日劫持到南昌監獄。
◎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萍鄉市法輪功學員張富祥在新余市打工時被警察綁架,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新余市渝水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立即劫持入南昌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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