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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劉海石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劉海石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廳長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安徽省媒體報道,原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劉海石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劉海石,一九六五年出生。主要履歷:歷任安徽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副處長,禁毒處副處長、處長,治安管理處處長(正處級),治安警察總隊總隊長(副廳級)等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亳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二零一八年四月,任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期間,劉海石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海石任亳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法輪功學員白傑,男,原本是安徽省亳州市工商銀行的一名職員,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國保大隊警察誘騙白傑開門後,沒有出示任何手續,進屋後非法抄家。九月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日,亳州市譙城區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亳州市“六一零”指使法院秘密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白傑、付明義、李冬梅、王守略、朱少軍、李海峰、崔勇、王俊芝、唐家玲、趙素蘭、張素美、蔣月華、賈紅娟、朱鳳敏)非法判刑,刑期三到十年不等。白傑被非法冤判十年徒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白傑和另幾個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送到宿州市監獄迫害。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八點,白傑在宿州醫院含冤離世,直到死後才把腳上的腳鐐去掉。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二十五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武玲、張亞軍、劉文舉、張明全進行非法庭審。辯護律師在庭上進行了義正詞嚴的無罪辯護,並當庭播放神韻光盤,主審人員觀看後,也說沒有什麼非法、反動內容。非法庭審結束後,法官告知將於九月四日再次開庭。武玲、張亞軍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兩年。利辛縣法院在二零一六年非法秘密對四位法輪功學員判刑,其中武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張亞軍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文舉被非法判刑三年、張明全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玲,亳州市譙城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星期日上午,王玲在亳州市渦河北董家街,推手拉車賣布頭時,給路人講真相被惡告,渦北派出所惡警將王玲綁架,毒打致不省人事,全身泥水,然後擡到拘留所繼續迫害。在那一時段,當地陸續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並以莫須有的“地下組織”硬定這些好人的罪,雖然一再被退卷,但王玲等還是被非法批捕了。在看守所,王玲遭受了怎樣慘無人道的迫害,不得而知,但是王玲在亳州看守所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了。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王玲遭非法庭審,後被冤判三年,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已被看守所迫害精神失常的王玲仍被劫持送到安徽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王玲出獄時生命垂危。三年前身體健康、精神正常、內心充滿陽光的王玲,三年冤獄後家人看到的親人卻是全身癱瘓,精神恍惚,頭發斑白,不會說話,不會正常吃飯,家人只能用小勺灌少許的水或米湯。

◎據被非法關押在安徽省第三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透露,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亳州市國保大隊的石新民(副大隊長),袁磊(大隊長)和協警焦亞鋒等人,非法抓捕多名法輪功學員,將他們關押在渦河北岸二環路東北角亳州市蘸城區公安分局負一層地下審訊中心。其中法輪功學員李海峰(盲人)被固定頭部用皮帶抽臉半小時,拉背銬每次半小時,拉三次。灌芥末油一瓶半,頭扳住,鼻孔朝上,用硬紙殼做漏鬥,把油灌到鼻孔去,李海峰被嗆昏迷後,警察用水澆醒再繼續反復十幾次。警察用一種叫“水簾洞”的酷刑折磨李海峰,把毛巾弄濕貼臉上,在毛巾上灌上芥末油,只要一呼吸就呼吸芥末油。這些惡警還狂妄的說:“在這裏打死算自殺”!惡徒手戴橡皮手套使勁揉搓李海峰睪丸,以上幾種酷刑反復三天三夜,至十四日清晨送回看守所,看守所一個值班獄警說:“一個殘疾人你們還這樣打,有沒有人性!”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5/4/新疆、安徽、重慶四名政法委官員遭惡報-493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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