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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西省陽泉市市長李棟梁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李棟梁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市長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日山西省消息,原山西省陽泉市市長李棟梁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李棟梁,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生,山西省左雲人。主要履歷:曾任朔州市平魯區區長、區委書記;朔州市副市長、常委常務副市長;二零零九年,任陽泉市市長,二零一三年,任山西省住建廳黨組書記、廳長;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二零二一年被免職。期間,李棟梁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棟梁任陽泉市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陽泉市平定縣法輪功學員白鳳忠被平定縣公安局夥同冠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平定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持到晉中祁縣監獄迫害。

◎山西公務員夫婦遭冤獄: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耿建昕是平定縣勞動局社會保險事業所職工,妻子戎益華是平定縣糧食局職工,兩人均為公務員。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一二年分別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及四年,在獄中遭受刑罰及奴工勞役等折磨。他們的老父親經不起這極度的驚嚇,在悲憤中含冤離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4/6/河南、湖北、山西四名市、縣級官員遭惡報被查-49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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