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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鄉市委政法委書記楊勁松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楊勁松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五年三月江西省媒體報道,江西省萍鄉市委政法委書記楊勁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楊勁松,一九七零年四月出生,江西萍鄉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任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委副書記,代區長;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一六年七月,任蘆溪縣委書記;二零二零年二月,任萍鄉市副市長;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五年,任萍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楊勁松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勁松任蘆溪縣委書記、萍鄉市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從洗腦班、精神病院被迫害回家後,法輪功學員吳志萍為了躲避騷擾,被迫流離失所到萍鄉市。二零二一年九月底,吳志萍在萍鄉市某公交車站跟路人講真相、勸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時,被萍鄉安源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江萍綁架,被非法關押到萍鄉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吳志萍被萍鄉市蘆溪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第三次被劫入江西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吳志萍結束冤獄迫害,走出江西省女子監獄。

◎江西省萍鄉市兩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肖放梅、肖秋文,因傳播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遭萍鄉市蘆溪縣法院非法庭審,肖放梅被非法判刑十一個月(監外執行)、肖秋文被非法判刑十個月(監外執行),並各被非法罰款一千元。

肖秋文、肖放梅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被綁架到萍鄉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被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肖秋文在六監區,肖放梅在二監區。

◎江西省萍鄉市法輪功學員鄔春梅,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開庭,被判刑半年,監外執行,罰款兩千。
江西省萍鄉市法輪功學員賴歡萍,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開庭,判刑十個月,監外執行,罰款兩千。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下旬,鄔春梅和賴歡萍被鳳凰街派出所綁架到萍鄉市看守所。她們被看守所拒收,還是監外執行。

◎二零二二年,萍鄉市法輪功學員楊庭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二三年四月中旬,萍鄉市後埠街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楊庭先家,試圖把他帶去看守所。警察帶了一副手銬去他家,把他雙手銬住。但是,楊庭先堅決不配合他們,堅決不去看守所。據說,楊庭先還有七個多月的非法刑期。

◎二零二三年四月下旬,萍鄉市鳳凰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賴歡萍,因為她使用真相幣。鳳凰街派出所警察多次試圖把她送進看守所,最終都因為她血壓高,再加上還有一些腦血栓後遺癥,被看守所拒收。賴歡萍當天晚上很晚才被放回家。

◎江西萍鄉市法輪功學員黎心堯、榮愛梅、王金娥、金玉蓮等都是七、八十歲的老人,他們在二零二一年初相繼被綁架、騷擾、關押,還被送洗腦班迫害。十一月時還被非法開庭,結果不明。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由八一派出所何建,帶著所有的材料,並帶著黎心堯、榮愛梅、王金娥、金玉蓮四人一起到蘆溪縣檢察院,整個案件移交給蘆溪縣檢察院。十月二十五日,蘆溪縣檢察院檢察官易玲娜又把他們四人找去問話,並告訴四人的處理意見:黎心堯、榮愛梅各判一年三個月徒刑,各罰款三千元。王金娥判一年徒刑,罰款二千元,金玉蓮免予起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公訴人,檢察官易玲娜,檢察官助理郭亞駿她們作了發言,並念了起訴書和判決意見。審判長宣布休庭後,立即將二個三千元和一個二千元罰款收繳了,並告訴判決書會交給八一派出所。

◎萍鄉市安源區政法委為了推進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清零”行動,在江西省萍鄉市開辦了洗腦班,這個洗腦班叫做所謂的“關愛之家”。

洗腦班位於萍鄉市蘆溪縣高坑鎮泉江小學舊址(新建的泉江小學在另外一個地方),主要建築是一棟“L”型的兩層教學樓,這棟教學樓被改造成了洗腦班,一樓用來住宿,二樓用來洗腦。一、二樓的樓梯間有一道鐵門,學校操場作為學員的戶外活動場所,學校墻壁的黑板報上寫滿了汙蔑大法和大法師父的文字。洗腦的內容還是以前那些汙蔑法輪大法和汙蔑大法師父的內容。

據參加過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講,那棟“L”型樓房二樓有一間單獨的房間,專門關押經過洗腦後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化洗腦。第一期班時間: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到二十八日,被強迫參加者的法輪功學員有黎心堯、榮愛梅、金玉蓮、王金娥、李久香、賴歡萍;第三期班時間: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到四月二十五日,被強迫參加者的法輪功學員有陳艷、李久香、施冬芬、楊秀英、胡梅香。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4/3/江西省兩名政法委系統官員遭惡報被查-492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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