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劉平俊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政委
二零二一年四月雲南省媒體報道,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區公安分局政委劉平俊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劉平俊,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出生,雲南昭陽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零年,任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區公安分局政委(副處級)。二零二零年七月劉平俊被查。期間,劉平俊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平俊任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區公安分局政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得知,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王正英、莊蓮芬、黃道珍、陳功芬、施紹翠、施紹蘭、呂大芳、龍國玉、祖守珍、朱瓊、馬弟美、施紹全、鄧發會、陳德會等十五人遭當地警察非法抄家、逼簽字,按手印。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早晨,孫治貴老人因攜帶真相資料,在從昭通到彜良的客車上,被昭通市昭陽區國保大隊楊雲昆等警察強行擄走,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3/26/安徽、山西、雲南、黑龍江四名公檢法官員遭惡報-492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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