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楊鈞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審判員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川省消息,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三級調研員、審判員楊鈞被判刑五年、罰款二十萬。
楊鈞,一九六七年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二零年,任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庭長、刑事審判二庭庭長;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後任三級調研員。期間,楊鈞作為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對下級區、縣法院審判法輪功學員是起直接指導、確定刑期的作用的,楊鈞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鈞任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庭長、刑事審判二庭庭長、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鄒雲祝被人舉報,於早上五點在家中被廣安“六一零”、國保、祿市鎮派出所等人員強行綁架,連同鄒雲祝的妻子一起綁架到派出所,然後警察非法抄家,抄家時家裏沒有任何人在場。警察把所有的門鎖、櫃鎖全部撬壞,壇壇罐罐全部倒出,搶劫走電腦、打印設備、耗材及現金等大量私人物品,沒有出示和留下任何手續。
鄒雲祝被綁架到看守所後,一直絕食反迫害,一度生命垂危。華鎣市法院在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沒有開庭就對鄒雲祝非法判刑三年半。鄒雲祝提出上訴,要求改判無罪。家人也為鄒雲祝聘請了律師進行無罪辯護。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廣安市中院在華鎣市法院審判庭對鄒雲祝上訴案公開開庭審理。在庭上,鄒雲祝的律師指出,中國《憲法》三十六條賦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同 時也有傳播信仰的自由。而制作、散發法輪功的宣傳資料屬於信仰自由範疇,鄒雲祝制作再多的宣傳資料、光盤均不違法,而且應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要求法院判決無罪,並當庭釋放。律師辯護法輪功不是×教時,法官稱“下來說”,但法院依然維持非法的一審冤判。鄒雲祝後來被從華鎣市看守所送至四川樂山嘉州監獄迫害,直到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熬過了六年的非法關押、不久將出獄的廣安市鄰水縣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羅學放,被嘉州監獄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庹萬學,男,約五十歲,家住廣安市廣安區,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廣安市廣安區國保大抓捕中,法輪功學員庹萬學被綁架。二零二零年,被廣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往樂山嘉州監獄迫害。
◎廣安市鄰水縣法輪功學員孟如芳二零一九年在石永鎮講真相被惡人舉報被綁架後被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電腦以及大法資料等。二零一九年孟如芳被冤判三年。她堅決不簽字,不承認中共的非法陷害、判刑。孟如芳被非法關押在廣安看守所,因鄰水沒女看守所。
◎廣安市華鎣市法院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羅媛玲,於年末非法誣判她兩年,她已提出上訴。法院還欲搶她兩萬元。
◎據悉,四川省廣安市華鎣市大法弟子彭世瓊,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晚被綁架以來,非法關押於廣安市看守所,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被廣安區法院非法開庭誣判三年,因本人不服上訴,將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廣安市二審非法開庭。
◎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時任邪黨廣安市政法委書記的余儀、廣安市國安大隊長羅成為首的二十幾個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林節所在的出租屋,抄走向林節衣縮食購買的多臺電腦、打印機、現金和存折等價值十幾萬元的私人財物,並暴力綁架了向林等三位青年人。在非法關押中,三名法輪功學員皆遭到酷刑折磨和非人對待。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廣安區法院秘密在協興法庭開庭,非法審判向林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隨後,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重刑,向林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廣安市鄰水縣縣委書記李隆席與六一零主任羅誠、網警隊長高揚、專案組組長馮小娟等策劃跟蹤綁架了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逮捕,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去要人也被綁架。最近,其中七人收到起訴書。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鄰水縣法院非法庭審七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王正鋒、唐素蘭、徐開瓊、李坤菊、鐘東勝、羅學放、張碧蘭。法輪功學員和三位律師正氣十足、義正詞嚴,律師提問有理有據、合理合法,審判長答不上來、多次打斷,公訴人所訴法律依據不足,中途審不下去,幾次休庭。法官坐不住了,說她做不了主,於是就打電話向上級請示匯報。最後法官宣布休庭,何時開庭另行通知。
◎二零一五年十月,廣安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叢媛、鄧德玉非法判刑,張叢媛三年、鄧德玉一年半,目前兩人已被劫持到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廣安市中級法院的授意下,廣安市嶽池縣法院再一次非法庭審了廣安市武勝縣女大法弟子劉祿蘭、楊洪瓊、黃玉蓮,並對她們非法判刑。劉祿蘭、楊洪瓊被非法判刑兩年,黃玉蓮被判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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