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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遼寧省本溪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楊衛紅遭惡報 被開除公職

惡人姓名: 楊衛紅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院長

二零二三年一月遼寧省媒體報道,原遼寧省本溪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楊衛紅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楊衛紅,滿族,一九六三年二月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一年,任本溪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後任本溪市中級法院二級高級法官。期間,楊衛紅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衛紅任本溪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遼寧省本溪市四位法輪功學員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楊麗威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綁架後,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上訴後,本溪市中級法院無視法律,在律師沒有遞交辯護意見的情況下,不通知律師,直接下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鄧玉林、張莉敏、張鵬柱、胡林、楊麗威五位法輪功學員,向當地民眾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縣散發真相資料,被本溪市國保支隊、桓仁縣國保大隊和普樂堡派出所共計二十余個警察綁架,非法審訊一天一夜。

法輪功學員胡林因被沈陽市法庫縣非法定為“網逃”,而被轉至法庫縣看守所,最終被非法判刑兩年。從被綁架開始,胡林一直在絕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被法庫縣看守所走後門強行送往沈陽康家山監獄,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陽康家山監獄迫害致死。

◎遼寧省本溪市年過八旬的法輪功學員趙鳳蘭,因講法輪功真相,多次被綁架迫害,因身體虛弱,行動困難,在家休養,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被本溪市平山區檢察院李悅等人告知已被所謂起訴至法院。老人不明白自己犯的什麼法,怎麼犯的法。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本溪市平山區檢察院李悅等人到趙鳳蘭家拿來一份所謂起訴書,並告訴因她此前的行為已被所謂起訴至本溪市平山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孟照霞因郵寄大法真相信,被桓仁縣法院法官王東亮非法庭審,孟照霞敘述自己郵信無罪,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官王東亮中止庭審,叫律師出庭,威脅律師讓孟照霞認罪。在整個辦案中,相關人員以行政施壓,破壞法律實施。

◎遼寧省本溪市法輪功學員周玉蘭女士於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在沈陽監獄遭奴役迫害。周玉蘭已回到家中。

◎遼寧法輪功學員自述被迫害情況:二零一六年,我因為打真相電話救人,被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豎井派出所綁架。在看守所,我被迫害了一年零四個月,檢察院曾多次退卷,可豎井派出所亂編一些謊言、證人,給我強加罪名。我被公、檢、法有意制造冤假錯,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遼寧省本溪市本溪縣法院對三位六旬以上的女法輪功學員二次開庭。因第一次庭審未果,辦案單位本溪縣堿廠派出所繼續拼湊材料,羅織罪名,甚至找了三個小學生作所謂的“證人”(所有證人均未出庭)。

三位維權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而公訴人黃偉卻不顧法律、事實,揚言要重判本溪市法輪功學員燕文芹、黃雅珍、於金鳳女士三年到七年徒刑。庭審持續到下午四點多鐘,當庭未宣判結果。後得知,法輪功學員燕文芹、黃雅珍、於金鳳被非法判刑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3/2/廣東、遼寧兩名中共官員遭惡報-491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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