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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黎少雲遭報被起訴

惡人姓名: 黎少雲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院長

二零二四年十月,黎少雲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黎少雲,男,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出生,海南樂東人,漢族。曾任三亞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主要履歷:歷任三亞市城郊法院辦公室主任、正科級審判員、副院長,三亞市中級法院審判督查辦公室主任,海南省三亞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任海南省三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黎少雲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黎少雲任三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的十年期,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海南法輪功學員屈登高訴江被綁架達數月:屈登高,六十多歲,原在部隊任正團級,退伍後,任海南省三亞市海洋局副局長。二零一五年七、八月份回老家(湖南衡陽縣界牌鎮),參加訴江後,將控訴書從衡陽郵局發出被阻,屈登高又把控訴書郵到三亞市,請三亞市給他轉送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

九月一日晚十二時左右,由界牌鎮派出所610帶路,帶領三亞幾個公安將屈登高綁架。曾被非法關押在海南海口洗腦班迫害,後被海南省海口市國安部軟禁長達多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23/安徽、貴州、海南四名公檢法系統官員遭惡報-490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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