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葉斌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貴州省媒體報道,貴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長葉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葉斌,壯族,一九七一年十月生。主要履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任貴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葉斌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葉斌任貴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貴州省黔南州都勻市西苑小區臨街開美容院的(東北人)法輪功學員付友艷與其他8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她的門面(當天門面休息)剛開始學法。黔南州當地公安、國保等10幾人沖進門面,把九名法輪功學員綁架。
當晚,警察把法輪功學員付友艷及陳煉非法關押進黔南州女子看守所,其余放回。後因80歲左右的陳煉身體不舒服,被送到醫院檢查。因她血壓很高,晚上十二點,警察過通知其家人接回。法輪功學員付友艷仍然被非法關押在黔南州女子看守所至今。
◎二零二三年,黔南州法輪功學員楊再瓊使用了一張印有“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救星石”信息的面值20元紙幣購買水果,水果店老板將她惡意舉報給警察。黔南州都勻市國保大隊警察接獲舉報後,並沒有直接抓捕楊再瓊,而是采取跟蹤她的手段。
通過跟蹤楊再瓊,警察發現她每周固定時間出入法輪功學員付友艷開辦的美容院。在同一時間,也有其他多名法輪功學員進入該店鋪中,一次待幾個小時。
跟蹤一段時間後,黔南州都勻市國保大隊長吳德軍帶著國保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強行闖入付友艷的美容院內,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付友艷、楊再瓊在內的9名法輪功學員。
經過對9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訊,國保警察沒有找到足夠的所謂“證據”繼續扣押這些法輪功學員,於是,除付友艷以外的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
時隔幾日後,國保警察又將法輪功學員楊再瓊、文茵、陳煉、黃玉清非法抓捕,隨後,付友艷、楊再瓊、文茵、陳煉、黃玉清又被都勻市檢察院檢察官張仕娟以其5人觸犯“刑法第三百條”,即“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事實罪”為由,非法起訴至都勻市法院,主審法官劉紅穎、審判長冉啟武。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月及十二月,都勻市法院4次開庭審理,共計八天。在庭審中,非法證據排除階段、證據質證及法庭辯論階段,可以看出該5名法輪功學員信仰法輪大法,集體學習《轉法輪》書籍,並交流學習心得,在中國現有法律體制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此前,法輪功學員楊再瓊曾在二零一六年被非法抓捕,後被枉判一年半。目前在等待法庭合議庭的判決結果。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23/安徽、貴州、海南四名公檢法系統官員遭惡報-490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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