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劉佳晨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書記、市長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雲南消息,雲南省昆明市市長劉佳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劉佳晨,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開始,曾任中共雲南省麗江市委副書記;二零一八年任省自然資源廳廳長等職;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五年,任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劉佳晨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佳晨任中共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原昆明醫學院後勤職工、法輪功學員楊小明女士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撬門入室的棕樹營派出所警察綁架。楊小明由於堅持信仰屢遭中共迫害,被強制流產、離婚、開除公職,兩次被非法勞教。楊小明在勞教所遭受多種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殘,於二零一二年底雙目失明。就是這樣一個雙目失明的殘疾人,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仍然遭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罰金兩萬元。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唐玉、李海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給路人真相資料被東陸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多次毆打唐玉致她全身多處傷。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張艦文無視警察暴力行為,非法起訴兩位法輪功學員,導致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個月;李海艷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昆明市76歲的法輪功學員安順蓮女士,因告訴一受傷青年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幫助他痊愈,而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元。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第三次把對安順蓮在十二月四日在西山區法院第25號庭開庭的傳票貼在其家門上,安順蓮堅持第三次拒絕出庭。西山區法院曾經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七月九日兩次擬對安順蓮開庭,安順蓮都認為自己修煉真、善、忍沒有錯,更沒有犯罪,所以兩次都拒絕出庭。
◎二零二四年八月中旬,昆明法輪功學員歐學輝、周敘琳、小堯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昆明市晉寧區遭綁架,歐學輝、小堯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周敘琳被非法取保候審,之後四人被構陷至西山區檢察院。四人已經被非法起訴到西山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公安局主導下,由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負責,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五華區國保大隊、盤龍區國保大隊、官渡區國保大隊以及其轄下多個派出所傾巢出動警力,綁架法輪功學員,公安警察稱此次綁架為“6.6專案”,非法抓捕了25名法輪功學員:李煥珍(80多歲)、尹瓊英(87歲)、張家惠(82歲)、桂明珍(77歲)、鄭翠蘭(77歲)、李竹秀(73歲)、王玉蘭(73歲)、劉翠仙(72歲)、夏存芬(71歲)、劉曉萍(67歲)、馬玲(67歲)、張秀珍(65歲)、黃雲勻(60多歲)、馬燕(60多歲)、畢晟(男,61歲)、肖玉霞(60歲)、楊惠芳(56歲)、朱琴(50左右)(楚雄人,住梁源小區)、蘇昆(50左右)、張曉丹(50左右)、管學恒(男,40多歲)、張稷(39歲)、周永珍(年齡待查)、蘇姓學員、一名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等25人。
目前九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的有:劉翠仙、劉曉萍、馬玲、鄭翠蘭、朱永珍、李煥珍、楊惠芳、張秀珍,均為女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送的有:畢晟(男)。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西山區公安分局(棕樹營派出所具體經辦,經辦警察:羅秀東)再次將劉翠仙等人的案件移送至西山區檢察院,負責此案的檢察官:鄒程雲(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8/雲南省昆明市兩個中共官員遭惡報被查-490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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