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吳新村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檢察長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山東消息,山東省泰安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吳新村被以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之名被開除黨籍,等待進一步處理。
吳新村,男,五十多歲,於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期間任山東省泰安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吳新村任職期間,泰安市檢察院對眾多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構陷,使這些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判刑。作為安市檢察院主要領導人之一,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以下是吳新村任泰安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在泰山區檢察院的構陷下,泰安市法輪功學員孫錦輝被泰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兩個月、勒索罰金兩萬元。孫錦輝因給民眾發送真相臺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被泰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在泰山區檢察院的構陷下,泰安市法輪功學員、81歲的退休女教師馬俊亭被泰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三萬元。馬俊亭老人因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年歷、小冊子遭人惡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泰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在泰山區檢察院的構陷下,泰安市法輪功學員謝清玲、高方強遭泰山區法院視頻非法庭審,後分別被非法判刑七年、五年。謝清玲、高方強等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去給民眾贈送真相年歷的途中被警察攔截、綁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在泰山區檢察院的構陷下,泰安市法輪功學員楊慧霞被泰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楊慧霞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同修謝清玲家串門,被正在非法抄家的泰山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泰山區檢察院的構陷下,泰安市法輪功學員李存國遭泰山區法院非法庭審,並遭非法判刑五年半,被勒索罰款一萬五千元。李存國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警察綁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在泰山區檢察院的構陷下,泰安市法輪功學員周敏遭泰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周敏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泰山區公安分局和岱宗坊派出所的十幾個警察綁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在泰山區檢察院的構陷下,時年74歲的泰安市法輪功學員趙聖文遭泰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四年緩期執行。趙聖文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被破門而入的泰山區公安分局十幾個警察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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