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張強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黨組成員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廣東消息,廣東省珠海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張強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之名被查。
張強,男,一九六六年五月出生,遼寧省淩源市人,其主要履歷:歷任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珠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反貪局局長;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二零一二年,任珠海市副市長、公安局長;二零一六年,任珠海市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任珠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期間,張強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張強任珠海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期間,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部分案例: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鄭艾欣,女,知名畫家,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所謂“轉化”,被勞教所轉押洗腦班、洗腦班再轉押勞教所,連續洗腦迫害、關押近四年。之後,長年遭中共特務寸步不離、二十四小時電話監控,身心遭受巨大創傷,精神極度壓抑,與病魔抗爭多年後,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離世。鄭艾欣女士的母親、珠海市法輪功學員楊煥英,共被綁架八次,非法勞教兩次,洗腦班關押迫害六次,非法抄家四次,與家人聚少離多,中共多年的迫害給她的家人造成極大傷害。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羅峻,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在自己家中被綁架,被非法抄家,被關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二月被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吳小菊,女,二零一六年四月,因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李偉、曹文英夫婦,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下午,在香洲區嶺南世家小區的家中被中山市便衣警察綁架,同時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被中山市第一市區法院非法開庭,夫婦倆均被非法判刑三年。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林永旭,男,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在自己家中被警察綁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款三千元。林永旭上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珠海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林永旭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盧健雯,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珠海和中山坦洲鎮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林永旭家被警察綁架,盧健雯是其中之一。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鬥門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兩年,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曾青,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廣東珠海和中山坦洲鎮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在林永旭家被警察綁架,曾青是其中之一,後被釋放。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曾青外出時,在鬥門東地花園車站被綁架,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吳美蘭,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吳美蘭在發真相資料時被監控、跟蹤,在家被平沙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中山市法輪功學員張育珍,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張育珍在廣東珠海市再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珠海看守所,被迫害致全身癱瘓、生命垂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張育珍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張育珍本應刑滿釋放,因拒絕“轉化”,被直接轉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被吊殘的雙手得不到醫治而更加惡化。
◎河北魏縣法輪功學員劉建民,男,在珠海市打工時因寫“法輪大法好”標語,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珠海市鬥門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珠海市鬥門區法院非法庭審,並非法判刑三年。
◎珠海市法輪功學員陳廣雲,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香洲區公安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陳廣雲二零一五年九月曾被綁架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嚴重迫害,二零一九年底才從黑窩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得知,珠海市綜治辦、街道居委會、派出所聯合邪悟者,謊稱人口普查,頻頻上門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有的帶執行錄像儀、有的拍照,並威逼簽寫保證、“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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