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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大理州原州長楊健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楊健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主任委員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雲南消息,雲南省大理州原州長楊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楊健,男,白族,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雲南省鶴慶縣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任雲南省祥雲縣委書記;二零零四年,任大理州委常委;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書記;隨後任大理州委秘書長、大理州委副書記;二零一三年任大理州政協主席;二零一六年,任大理州委副書記、州長;二零二零年轉任雲南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期間,楊健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楊健任大理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分事實: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雲南省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賓川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在其家中非法抄出賓川縣大概二十來人的訴江回執單。九月九日以後,警察照單騷擾這些法輪功學員,涉及到的地方有:彩鳳、後壩田、牛井、平川鎮等,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還被非法傳喚:審問、恐嚇、填表、抽血、量身高、滾手印等。傳喚單上只有公安落款,沒有人的簽名。石建偉、肖竹分別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和大理州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祥雲縣法院非法庭審石建偉、肖竹夫妻。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獲知,祥雲縣法院對石建偉非法判刑六年半,對肖竹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石建偉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被迫害去世。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大理州法輪功學員李慧敏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李慧敏被大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雲南省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朱會林、王順仙夫婦在自己開的百貨店裏被警察綁架。警察將朱會林非法關押在賓川看守所,將王順仙非法關押在下關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得知,王順仙遭當地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款八千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24/海南、貴州、雲南、安徽又有四名官員遭惡報-486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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