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羅增斌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常委、海口市委書記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海南消息,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羅增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羅增斌,一九六七年十月出生,四川省蒼溪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任四川省廣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二零一三年,任廣安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巴中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二月,任綿陽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綿陽市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任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期間,羅增斌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羅增斌任四川省廣安市市長、四川省巴中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分事實: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鄰水縣出動大批警察同時綁架了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羅學放、鐘東升、唐素蘭、李坤菊、張碧蘭、徐開瓊、王正鳳遭到非法審訊、逼供和折磨,警察采用威脅、誘騙、不讓睡覺、用礦泉水瓶猛打手腕等手段刑訊逼供,騙取“筆錄”。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鄰水縣法院非法庭審羅學放、鐘東升、唐素蘭、李坤菊、張碧蘭、徐開瓊、王正鳳,並對他們非法判刑:李坤菊、羅學放被非法判刑七年;鐘東勝被非法判刑三年;唐素蘭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張碧蘭、王正鋒、徐開瓊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廣安市法輪功學員劉祿蘭、楊洪瓊被非法判刑兩年,法輪功學員黃玉蓮被判緩刑三年。二零一四年,法輪功學員楊碧英被誣判三年。二零一五年九月,法輪功學員包志華被誣判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廣安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叢媛非法判刑三年,對鄧德玉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廣安市廣安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胡曉翠非法判刑三年,對法輪功學員胡修春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下午,廣安市法輪功學員唐莉華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在唐莉華家中學法時遭警察綁架。此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廣安“610”非法關押在賓館長達五至十九天。唐莉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賓館遭到多種酷刑,唐莉華被長時間吊銬在窗戶上。後來這些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拘留,時間不等。因為是在唐莉華家中學法,唐莉華的丈夫、二姐、母親都被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獲知,唐莉華被廣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重慶市法輪功學員徐開華在廣安市的娘家與多位法輪功學員集體學法,被綁架。六月二十二日,徐開華的老父親乘車來到開縣給女兒送些衣物,被獄警拒絕和女兒見面,於是父親只好用紙條寫字問候女兒,徐開華回條說:“在六月二十四日被秘密判刑四年零兩個月。”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廣安市白市鎮法輪功學員楊林興在廣安區肖溪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肖溪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廣安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半夜,廣安市華鎣市法輪功學員彭世瓊在同修家被警察綁架。同年十一月,彭世瓊被華鎣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十月,彭世瓊被劫持至四川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巴中市巴州區法輪功學員張新偉、張明朗、康尊六、祝天貴、嶽映聰、代萬義、周麗華、楊家順、陳國瓊、孫蓉、嶽淑元、劉榮坤、李善勇、楊家順、溫瓊、閆仕碧、李玉蘭等人被巴中市公安局及各縣區國保警察、城區各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得知,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做出非法判決,其中七位是老年人:張新偉(八十九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張明朗(八十二歲)被非法判刑五年;康尊六(七十一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祝天貴(七十一歲)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嶽映聰(七十歲)被非法判刑四年;代萬義(七十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周麗華(六十二歲)被非法判刑四年,他們都被勒索不同數目的罰款。
◎二零二零年元月二十日,巴中市平昌縣法輪功學員何謙被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巴中市看守所。七月十六日下午,巴州區法院非法庭審何謙,對他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謝殿紅、王艷芹在海口市秀英區被警察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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