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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平遠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黃鈞震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盧群川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縣長、縣公安局長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廣東省消息,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黃鈞震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黃鈞震,一九七三年九月初生,廣東省蕉嶺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之後任梅州市委老幹部局副局長。期間,黃鈞震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黃鈞震任平遠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廖小平、王春梅,梅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兩人在梅州市城區江北中高峰地段被綁架,廖小平被非法關押在梅江區芹黃看守所,王春梅被非法關押在平遠縣看守所。

◎鄧道香,梅州市蕉嶺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送孫子上幼兒園上學時,被“610”、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被非法抄家。據說送到平遠縣非法關押。

◎梁順景、鄧秀芬夫婦,梅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晚上十點多鐘,他們開車外出講真相時,懷疑被跟蹤定位,回到住家小區門口時,被梅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610”等人員蹲坑綁架,被戴上手銬並非法抄家。

後來梁順景被非法判刑十年三個月,被勒索罰款二萬元;鄧秀芬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罰款二萬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13/執法犯法參加迫害-公檢法系統又有四名官員遭惡報-485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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