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周志紅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書記、市長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九日湖北省息,湖北省荊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周志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周志紅,女,一九七一年出生,湖北省谷城縣人。主要履歷:曾任湖北省京山縣縣委書記、仙桃市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任荊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周志紅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周志紅任荊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荊州市荊州區法輪功學員仇運鳳、王美卿、劉新安、鄧詠梅,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晚上,開著汽車在馬山(荊州與當陽、枝江交界處)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時,被當陽市(屬湖北省宜昌市管轄)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被當陽市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達了非法判決書:仇運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王美卿被非法判刑兩年二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劉新安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鄧詠梅被非法判刑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二千元。
◎荊州松滋市法輪功學員劉玉娥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綁架,被強制洗腦迫害,後被劫持到荊州市公安縣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被非法開庭。二零二二年二月,得知劉玉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六千元。
◎荊州市荊州區白龍村法輪功學員王美卿,因去外地講法輪功真相,被當陽市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王美卿被當陽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零二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王美卿被劫持到沙洋範家臺監獄迫害。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當陽市法院將王美卿家裏一張農業銀行卡裏2321元全部扣了,將另一張農信銀行卡裏面僅有的157元扣了,並將一張郵政銀行卡裏全部的2390元(是放在當陽市看守所供王美卿先生買生活用品的)扣了,還凍結了此卡。法院人員還恐嚇、逼迫家屬將剩余的1132元罰款補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日,家屬收到當陽法院專遞,當陽市法院稱已將王美卿定為失信人員,拉入黑名單,公開向社會公布:不準旅遊、坐船、乘飛機、擴建房屋、高級裝修房屋、子女就讀高檔私立學校等等
◎二零二三年五月,荊州市荊州區法輪功學員柳萬珍、熊元珍被荊州區東城派出所非法起訴到荊州區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上旬,荊州市公安縣法輪功學員謝聖英被公安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法院企圖將她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迫害,因謝聖英體檢時出現高血壓癥狀,被警察送入荊州市某醫院住院十三天,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荊州市看守所。
結語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歸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的罪業,既逃不過人間的法律,也逃不過天譴。被查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7/參與迫害法輪功-雲南、湖北兩名官員遭惡報-485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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