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梁志敏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主任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雲南消息,雲南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梁志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梁志敏,一九五八年八月出生。二零零六年九月,任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常委、紀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二月,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後來任雲南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期間,梁志敏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梁志敏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肖竹夫婦,是賓川縣一中的教師。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石建偉、肖竹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賓川縣國保大隊綁架,在其家中抄出賓川縣大概二十來人的訴江回執單。九月九日以後,這些人就被照單騷擾,涉及到的地方有:彩鳳、後壩田、牛井、平川鎮等,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還被非法傳喚:審問、恐嚇、填表、抽血、量身高、滾手印等。傳喚單上只有公安落款,沒有人的簽名。石建偉、肖竹分別非法關押在賓川縣看守所和大理州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石建偉、肖竹在祥雲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八月五日,律師收到了祥雲法院對石建偉、肖竹夫妻二人的非法判決書,石建偉被非法判刑六年半,肖竹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石建偉被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致肝癌離世,遺體被非法強制火化。
◎二零一五年,大理州被綁架和騷擾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有九人,他們是:李加玉、周紹芳、左四光、胡開蘭、蘇會芝、程玉梅、石建偉、肖竹、石珈。另外還有二十人被騷擾。
◎李慧敏,大理州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被綁架,同年八月一日,被大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李慧敏上訴到大理市中級法院,十二月終審裁定非法維持原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7/參與迫害法輪功-雲南、湖北兩名官員遭惡報-485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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