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劉穎豪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江西省消息,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委書記劉穎豪嚴重違法,被撤銷黨內職務、政務職務。
劉穎豪,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出生,江西省蓮花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江西省分宜縣委副書記;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新余市商務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任新余市渝水區委書記。期間,劉穎豪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穎豪任新余市渝水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鐘賢文,新余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三月得知,鐘賢文被新余市渝水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兩千元。
◎劉思梅,新余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九月初左右,被渝水區警察非法抓捕。
◎靳順生,新余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十月左右,被渝水區國保大隊非法抓捕。靳順生曾被非法判刑三年,這次又被非法抓捕三個多月。
◎馬躍群,新余市法輪功學員。在手機上發《為什麼會有人類》給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網警惡意舉報,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被蔣華勇等警察入室綁架,搶走了大法經書和其它一些東西。馬躍群被非法關押在新余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初,馬躍群曾經被新余市渝水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在南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19/河南、海南、四川、江西五名中共官員遭惡報丟職-485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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