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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湛江市副市長李漢東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李漢東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市長

二零二四年十月廣東省媒體報道,廣東省湛江市副市長李漢東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李漢東,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廣東茂名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李漢東任徐聞縣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湛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後同時任湛江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湛江奮勇高新區黨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七月,任江門市副市長。期間,李漢東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漢東任湛江市副市長,後同時任湛江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湛江奮勇高新區黨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二二年,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再次接到法輪功學員蘇桂英曾被赤坎區法院冤判四年的重審案卷。原因是蘇桂英出獄後,被非法扣押養老金,她在多次找各個部門面談、寫信申訴無果後,將扣押她養老金的湛江市麻章區社保局起訴到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行政訴訟案的定點法院)。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勾結麻章區的不法人員,繼續迫害,一審駁回蘇桂英的起訴。蘇桂英上訴後,獲得發回繼續審的機會。

二零二三年初,蘇桂英法案子繼續審理。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延續迫害。在法庭上,蘇桂英不肯接受社保局提出的不公平的“和解協商”,湛江經濟開發區法院法官竟說如果不接受“和解”,那麼就要追究她“騙保”的行為雲雲。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左右,蘇桂英因追討養老金一案被打擊報復,在家中被湛江市麻章區政法委、麻章區檢察院、麻章區公安分局、志滿派出所等不法人員聯合綁架。

◎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晚,陳翠珠因參加集體學法時被湛江市赤坎區警察入屋綁架,惡警在她家中非法搜到資料及其辛苦工作積攢下來的現金及存折,聲稱這是法輪功的經費,企圖以此關押構陷。

據悉,陳翠珠向警察陳述自己因修煉重獲新生的經歷。參與綁架的警察不相信,後去醫院查陳翠珠的病歷,發現情況屬實。但警察仍將她非法關押在湛江市看守所。

在非法關押期間,陳翠珠在惡劣的環境下,皮膚潰爛,身體異常不適。看守所送她到醫院檢查,被確診乳腺癌已經擴散,醫生稱她必須立即就醫,否則很快有生命危險。陳翠珠的家人請律師為她申請保外就醫,但湛江地區政法委、“610”及公檢法等不法人員,沆瀣一氣迫害良善,以陳翠珠不“轉化”、不認罪為由,不準她保外就醫,還堅持要對她進行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庭審陳翠珠。出庭時,警察還野蠻地用手銬、腳鐐銬住身患重癥、消瘦異常的陳翠珠,因手銬腳鐐串在一起,她整個身子都是弓著的,頭和腳都幾乎碰在一起了,她就這樣子被非法庭審,不知法庭人員怎麼能忍心審得下去。

參與旁聽的家人為之震驚,想不到原來那麼精力旺盛、身體健康的人,僅數月不見,竟會被迫害成這樣,不知警察對她做了什麼,狀況竟如此淒慘,不禁心酸落淚。

二零二三年六月,陳翠珠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冤判五年,並勒索罰款5000元。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黃河清被非法判十個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18/曾迫害法輪功學員-廣東省三名市級官員遭惡報被查-485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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