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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檢察機關對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鄭子記被提起公訴

惡人姓名: 鄭子記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消息指出,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鄭子記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鄭子記,一九六八年一月出生,福建長樂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任福建省閩清縣委副書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閩清縣委副書記,被提名為縣長候選人;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福建省閩清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十月,任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兼福州新區倉山功能區黨委書記。期間,鄭子記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鄭子記任福建省閩清縣委副書記、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閩清籍法輪功學員黃逸仙因生活所迫,為照顧孩子來到福州謀生。從二零一八年起,她每年都遭到戶籍地政法委人員的騷擾。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因在福州臺江文化宮講真相,被洋中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閩清政法委劫持回當地,遭受強化洗腦迫害,絕食抗議後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左右,閩清縣阪東鎮政法委書記黃開道帶著朱惠嬌、阪東派出所片警等三人,竄至她的工作單位福州華福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華福物業管理處監控室,並且遭錄音。一周後,工作單位所屬的鼓樓水部派出所閩都社區片警林胄昆找到公司老板,施加壓力要老板解雇黃逸仙遭拒。大約五天後,鼓東派出所觀風亭社區、片警林修安打電話脅迫物業主任辭退她,黃逸仙被迫離開公司。

◎二零二零年,閩清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多次電話騷擾居住在福州的法輪功學員翁美釵家人,家人不堪其擾。

◎福州市法輪功學員黃碧仙和翁美釵是表姐妹,兩人都五十多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兩人在福州市臺江區人民工人文化宮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構陷,被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區分局洋中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翁美釵被拘留關押五天後回到家,其戶籍所在地的閩清縣政法委要翁美釵在空白的紙上簽字,並揚言如不簽字,強行押到閩清縣關押十天。

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非法拘留黃碧仙,沒有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在黃碧仙於十二月六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滿後,警方不通知黃碧仙的家人,直接由黃碧仙戶籍所在地的閩清縣政法委、閩清縣阪東鎮政法委、阪東鎮派出所劫持到閩清縣阪東鎮“金太陽養老院”內,派兩個人日夜看守單獨關押,非法拘禁,逼迫黃碧仙在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上簽字,和踩踏大法師父的畫像。遭到黃碧仙的嚴詞拒絕並以絕食抗議。

這些人恐嚇黃碧仙說,要先關她十天看看她是否“轉化”(背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如果她不“轉化”的話,要判她三年。黃碧仙堅決不予配合。十二月十六日黃碧仙家人到閩清接黃碧仙,閩清政法委欲再次阻撓,其家人堅持不同意。黃碧仙於當天下午回到福州的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左右,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江濱社區片警林軍,帶著建新鎮司法所陳亮、綜治辦及江濱社區等6人以關心“兩牢釋放人員”的名義上門騷擾福州市倉山區法輪功學員何鵬飛,何鵬飛正面告知他們:你們上門沒有任何的法律文件,就是在騷擾、在迫害、在犯罪。並對他們進行講真相和勸善,他們都靜靜聽著,離開時,片警林軍說:他們是例行公事來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3/江蘇、福建、浙江、湖北、河北六名書記被查或起訴-484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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