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陳先勤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法制總隊二級警務專員
二零二四年九月廣東省媒體報道,廣東省公安廳“六一零”辦公室原副主任陳先勤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陳先勤,六十歲左右。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四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廣東省公安廳“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政委,隨後任省公安廳法制總隊二級警務專員。期間,陳先勤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先勤任廣東省公安廳“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汕尾市法輪功學員溫建民,男,原汕尾市中法院法官,二零零三年被非法秘密判刑四年。汕尾市法輪功學員莊蝦昌,男,二零零三年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六個月。汕尾市法輪功學員葉小結,女,40多歲,二零零四年三月份遭綁架,被秘密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發動迫害運動的惡首江澤民在美國芝加哥逗留期間,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等罪行起訴到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趙蘭香將江澤民在美國被起訴的消息告訴了她在廣東的妹妹趙美玉,趙美玉此一年前曾被中國“六一零”辦公室強行關押一年半,並受到酷虐,她曾萌生過寫訴江狀子的想法。她們在電話中談及起訴江澤民的話題,沒想到,電話被中共特務竊聽,中共高層認為這是一樁“大案”,於是興師動眾抓捕趙美玉。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趙美玉被中共當局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關押在廣州花都女子監獄。
◎覃永潔,廣西籍青年法輪功學員,在廣東深圳寶安一家工廠打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四次被拘留,每次關押15天。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發真相資料被抓,關在博羅縣一勞改農場強迫勞教,在一個多月裏,他多次遭到獄警毆打。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三名獄警折磨毆打他,將他綁在柱子上,用一根生銹的鐵條在電爐上燒紅了,壓在其雙腿上烙燙十三處,慘不忍睹,隨後獄警把他關進小號。後來,獄警看他行走困難又痛得無法入睡,就令他看管果園。因果園不在獄警看守範圍,他得以逃脫。他搭上一輛運輸卡車潛入香港。六月十日,再混進貨櫃輪,經過半個月海上航行,帶著重傷輾轉到了美國休士頓,這是遭受中共酷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帶傷出逃到美國的首例。
◎中共茂名“六一零”還舉辦“大型圖片展”等形式抹黑法輪功,例如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十六日,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茂名市委宣傳部、市政法委、市“六一零”等就辦過這樣毒害世人的展覽。
茂名化州市“六一零”不間斷地指示下面各區鎮政府、派出所、街道辦、學校等,利用一切能夠利用的宣傳手段,比如拉橫幅、貼標語、辦黑板報、架設廣告牌、宣傳車、電視廣播等形式醜化抹黑法輪功。約在二零零三年初期間,化州市“六一零”在人流量大的地段、菜市路口拉掛誹謗法輪功創始人的大橫幅,如同文革再現,惡毒攻擊法輪功到了歇斯底裏的程度。
法輪功學員王玉蘭:茂名石化公司職員,女,時年66歲。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晚王玉蘭去大草坪散步,她被抓去茂名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由於她不寫“三書”,被送去茂名洗腦班繼續迫害,迫害得神志不清,誰都不認識,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日含冤離世。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黃柱峰被茂名“六一零”非法抓捕,並判勞教。他是在廣東三水勞教所惡警第一次設立酷刑室期間被惡警送去進行迫害的。他被手銬銬著用力拉到胳膊脫臼,造成終生殘廢。勞教所惡警使用古代“五馬分屍”的酷刑,銬住黃柱峰的四肢拼命向四個方向拉,最後把黃柱峰的左肩關節拉開,關節周圍的韌帶被拉斷,左臂無法活動。現在黃柱峰的左臂向前只能擡到胸部,側面只能張開30度左右的角度,已經殘廢了。自從他在佛山市就醫回來後一直被關在三水勞教所醫院,據說當時他已經到期,但惡警們不敢放他回家,因為惡警們無法向他的親人和世人交代。
◎二零零一年,茂名“六一零”指使公檢法系統,迫害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判處吳永堅七年、袁潔玲七年,周達瓊四年、李建英四年、劉玲三年、袁潔敏三年,劉惠榮三年(緩刑)。還對三個年輕法輪功學員判重刑:何耿慶十一年,陳向前十三年,陳亞艷(陳向前之妹)五年
◎二零零二年元旦,李坤與吳金成、劉劍宗、他兒子李鑫華在茂名市區懸掛大法真相條幅、橫幅,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他的兒子李鑫華五年(當時李鑫華還不滿十八歲)、吳金成十四年、劉劍宗十二年。他們四人被綁架到茂南區分局,他們遭受:不準睡覺、手銬反銬、戴著腳鐐、腳尖踮地反吊在沙發的背後三日三夜。茂港分局自稱綽號叫“李黑仔“的刑偵股副股長李剛(音)對李坤刑訊逼供,拳打腳踢,並穿著皮鞋踢他小腿脛骨,痛的他休克。
◎汕頭法輪功學員李嘉彬、莊澤鵬 、賴禮芳 、吳燕波、王惠鵬 、陳少蕓、陳奕霞、陳淑安等8人,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分別被汕頭市金園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至十年。
◎汕頭法輪功學員蔡旭紅、遊嬋君、黃美雲、劉劍虹、吳春紅、鄭定武、碧雲、少英等8人,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綁架,遭受惡警的毒打,體無完膚。遊嬋君、蔡旭紅、劉劍虹、黃美雲、吳春紅等7名大法弟子被秘密送往勞教,沒有任何法律手續。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1/參與迫害法輪功-廣東省又有四名官員遭惡報-484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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