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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安康市嵐臯縣前縣長楊義龍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楊義龍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前縣長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消息,陜西安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前嵐臯縣縣長楊義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楊義龍,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陜西旬陽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二一年,分別任陜西省嵐臯縣政府副縣長、縣長;二零二一年七月,任陜西省安康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期間,楊義龍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義龍任陜西省嵐臯縣政府副縣長、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清晨,安康市漢濱區國保大隊派趙思林、鄧濤、青年司機王某和一名年輕女警察第七次非法闖入嵐臯縣法輪功學員闞光英家,三男一女警察非法在闞光英家及商店抄查,搶走《轉法輪》、《經文》、《洪吟》、《洪吟二》等法輪功書籍各一本,還有二百多元真相幣以及多份“真相護身符”。並第三次把闞光英綁架到漢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開始,闞光英的丈夫找了幾天,一直得不到闞光英的消息,直到“五一”放假上班後,於五月四日才到漢濱區國保大隊要人,被敲詐勒索一千元,並沒有出示任何收據或發票。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闞光英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郵寄了控告書,請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闞光英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的殘酷迫害,我長期被監視居住、監控電話,先後被七次抄家、三次拘留、勞教兩年和判刑四年。期間在看守所被脫光衣服搜身後光著身子下蹲,公開的辱罵和刑訊逼供;在勞教所和監獄迫害更為嚴重,受盡了難以用語言敘述和形容的慘無人道的辱罵、毆打、各種酷刑折磨以及長時間的體力勞動和各種精神傷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法輪功學員陳軍因郵寄真相信,被安康市漢濱區公安分局綁架構陷,他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一萬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在講真相時,他被安康市嵐臯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十五日;此後一直被跟蹤(後來才知道,據嵐臯公安局公然揚言這已是第十次跟蹤才下手的)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綁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0/迫害法輪功-中共610、警察及各級官員遭惡報-481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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