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馬寧宇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市長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貴州省媒體報道,貴州省貴陽市市長馬寧宇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馬寧宇,一九七六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五年三月,任貴陽市烏當區副區長,小河區常委、常務副區長;二零零八年,任小河區區委書記,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任貴州省共青團書記。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大數據局局長;二零二一年十月,任貴州省貴陽市代市長;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任貴州省貴陽市市長。期間,馬寧宇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馬寧宇任貴州省貴陽市代市長、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張廷祥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貴陽市白雲區大山洞小區有人得到法輪功真相資料後,拿去大山洞派出所企圖領獎。大山洞派出所僅憑監控中一個過路人非常模糊的影像,就斷定是法輪功學員蔣朝林發的資料。
從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早八時起,白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山洞派出所等勾結蔣朝林所住社區有關組織及人員,派了眾多防暴警察,多有九個,少有四個,防暴警車一輛,防暴三角架攝像機一臺,每天八小時在蔣朝林所住小區內進行嚴密監控;還利用本小區若幹攝像頭(一百多個)及相關人員,對蔣朝林(包括小區所有居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同時派出多個便衣在蔣朝林外出時寸步不離地跟蹤監控。一直監控到十二月六日下午,給泰和花園和周圍民眾造成了緊張氣氛和精神壓力。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一時,大山洞派出所組織四名警察、一輛警車,跨社區在蔣朝林所住小區泰和花園內,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將蔣朝林綁架後擡上警車。到派出所後對蔣朝林非法錄音、錄像,國保大隊長氣勢洶洶地進行非法審問,企圖想將發資料一事強加蔣朝林。
從當日下午一點到晚八點共七個小時,蔣朝林面對十多名警察坦蕩講了真相,晚八時將蔣朝林送回家時又非法抄家。家裏的大法書蔣朝林堅決不準動,警察未動;警察給大法師父法像照了像,又給蔣朝林背包照了像。
◎貴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林再被非法庭審
法輪功學員李林(男)因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大約在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或八月十八日)被綁架,先被非法行政拘留,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拘留所,十五天後轉為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據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左右,李林被非法開庭,公訴方建議量刑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9/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近期又有四省五名官員遭惡報-480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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