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楊德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主席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日貴州省媒體報道,貴州省銅仁市政協副主席楊德振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楊德振,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侗族。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任貴州省銅仁市玉屏縣副書記、縣長;二零二一年二月,任銅仁市政協黨組成員,後任銅仁市政協副主席。期間,楊德振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德振任貴州省銅仁市玉屏縣副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貴州省玉屏縣法院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羅金蘭被非法判三年緩刑五年,宋胡英判三緩刑四年。舒滿妹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入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舒滿妹的兒子知道後,去玉屏縣法院問母親送到哪裏去了,法院竟回答不知道。
玉屏縣大龍鎮法輪功學員舒滿妹、羅金蘭、宋胡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到朱家場發真相資料時,被朱家場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十二點多鐘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貴州玉屏縣大龍鎮法輪功學員舒滿妹到朱家場發資料講真相,被綁架後,十八日早上,朱家場派出所和玉屏縣公安局的警察到舒滿妹家非法抄家,收走了資料和大法書。後多次喊她去簽字、照相。七月二十八日,舒滿妹被大龍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玉屏縣三角道,關押在鐵籠子裏問話六小時,後還多次打電話要她兒子把她送到玉屏縣檢察院審問和簽字。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警察又打電話要舒滿妹到玉屏縣法院非法開庭,她沒去。四月十八日,朱家場派出所警察將舒滿妹從家中綁架到銅仁地區萬山看守所關押,因她沒交錢,萬山看守所不給她飯吃,人都暈過去幾次。後又一次到玉屏縣法院非法開庭,叫她簽字,她不簽,被非法關押到玉屏縣。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舒滿妹被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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