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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韶關市原副市長王青西被查

惡人姓名: 王青西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主席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廣東省媒體報道,廣東省韶關市政協主席王青西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王青西,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廣東南雄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任韶關市秘書長;二零一三年,任韶關市副市長;二零一六年七月,他任韶關市委常委,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韶關市政協黨組書記,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韶關市政協主席。期間,王青西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青西任廣東省副市長、市委常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廣東韶關人民醫院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葉秀萍,六十一歲,被國安從家劫持,非法關押在廣東韶關市看守所,不給家屬見面。

◎法輪功學員徐桂琴,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被韶關市湞江區國保非法從家中劫持並抄家,也不給家屬見面。剛開始是關在廣東韶關市看守所,後說要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毛足娣與李雲被廣東韶關公安局曲江國保以誣告為由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李雲被轉為刑事拘留繼續關押,理由是幫助其他法輪功學員郵遞訴江快件。

◎廣東韶關法輪功學員蔡青,男,三十四歲,在外企工作。蔡青於二零一五年年六月底向最高檢實名控告江澤民迫害其母親、法輪功學員戚莉的實情,控告狀當時已妥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四名國保警察,其中的警察是拿著現場才填寫的所謂傳喚證,對蔡青居所非法搜查,將戚莉、蔡青母子被帶至韶關市公安局武江分局辦案中心分開做訊問筆錄。警察讓蔡青對傳喚證、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備書文簽字、按了手印,並以“尋釁滋事”對她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當晚劫持至韶關市拘留所。但戚莉堅持不在傳喚證上簽字、按手印,當天回到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晚,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法輪功學員付赤英、陳雪清,在自己家中被韶關曲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韶關市第一看守所(韶關市西郊芙蓉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9/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近期又有四省五名官員遭惡報-480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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