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劉安安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副主任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消息指出,江西省樟樹市委書記劉安安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劉安安,一九六二年一月出生,江西省高安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樹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樹市委書記;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任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二零一九年四月,任宜春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期間,劉安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安安任江西省樟樹市委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胡鳳英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從南昌市乘車去樟樹市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在樟樹市乘坐出租車時,因向出租車司機講真相遭其惡告,被樟樹市臨江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訊問。五月一日淩晨,胡鳳英等三人被轉押到樟樹市公安局,在那裏又遭單獨關押非法訊問。後來胡鳳英等三人被劫持到樟樹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法輪功學員呂三秀在樟樹市義城鄉告訴民眾法輪功真相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義城鄉派出所警察和樟樹市警察非法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若幹及現金幾萬元。呂三秀開始被非法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警察謊說拘留十五天。二十多天後,呂三秀被劫持到宜春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春季,呂三秀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二零二零年九月初,呂三秀九死一生回到家中。三年的牢獄折磨使這位老人身體極度消瘦、雙眼視力嚴重下降、雙腿行走艱難、全身疼痛,整晚無法入眠。
◎法輪功學員王洪華,家住南昌市南昌縣蓮塘鎮。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早上,當時五十多歲王洪華開車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前往樟樹市經樓鎮邊上的一個村莊發放真相資料。在發放的過程中,有不明真相的村民惡告,王洪華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遭經樓鎮派出所警察暴力綁架。王洪華被非法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期間,那裏的環境非常惡劣,吃的是黃斑陳米,腐爛的菜葉。每天從早到晚有幹不完的活,如完不成任務還要挨打、受罰,數九寒天用一碗一碗的冷水不停地從頭澆到腳。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宜春市中級法院對王洪華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王洪華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二月,法輪功學員熊泉妹遭樟樹市公安警察暴力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多次被迫害中,熊泉妹遭受了謾罵毆打、人格侮辱、長時間罰站、“熬鷹”剝奪睡眠、挨凍、挨餓、高擡腿“開飛機”、上“大掛”、戴腳鐐、銬“飛機銬”、不準洗漱、走隊列、奴工勞動、強制洗腦及剝奪探視權等等非人的折磨,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被摧殘得奄奄一息。在邪惡的恐怖中,熊泉妹的家人也遭受了身心巨創:大女兒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接連流產兩次;身為公安廳警察的丈夫,因長期擔驚受怕、精神處在極度高壓幾乎要崩潰之中,不幸於二零一四年憂郁離世。
二零一八年二月,熊泉妹冤獄期滿回家。幾年的牢獄迫害使她身心遭受巨大的創傷:身體羸弱、步履蹣跚、神情呆滯。回家後,賴以生存的養老金被剝奪了;三年冤獄期間領取的養老金還要全部被強制追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江西省三名官員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480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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