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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寧大英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李前霈被判刑三年

惡人姓名: 李前霈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黨組書記、局長

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四川省媒體報道,四川省遂寧大英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前霈,二零二三年九月接受遂寧大英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雙開;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二零二四年四月,李前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沒收。

李前霈,男,漢族,一九七五年六月出生,大英人,二零零一年六月入黨。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四川省遂寧大英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交警大隊大隊長、交通運輸局局長、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任大英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李前霈追隨迫害,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以下是李前霈任大英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大英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郭春芳,女,原大英縣回馬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因向學生講真相被大英縣誣判五年冤刑。二零一一年出獄後,她所在的回馬派出所將其戶籍非法遷入蓬溪縣紅江鎮。她找到時任派出所的副所長任浩,幾經周折,才將郭春芳的戶籍遷回原住地。事後,副所長任浩還滿腹委屈的說道:(我)把你的戶口遷回來,我還被局長吼了一頓。此時,她才得知是大英公安局長從中作梗。

郭春芳從監獄回家後,才知自己已被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非法開除了公職,她丈夫也在大英縣法院相關人員的慫恿下,在監獄與她離婚。至此,郭春芳失去家庭、一切經濟來源。可謂是上無片瓦,下無寸土。盡管這樣,大英縣公安局還操控回馬派出所警察、回馬鎮武裝部人員、回馬鎮鎮政府有關人員對郭春芳進行無理騷擾,企圖再施綁架。她為了躲避迫害,不得不背井離鄉,漂泊在外,艱難度日。據悉,每年都有不明身份的人給她兒子和前夫打電話,追問她的下落。

◎周雲燕,原籍遂寧市大英縣光明鄉一村九社,現住遂寧市中區。二零一二年七月的一天,周雲燕回到大英縣去給鄉親們講真相、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大英縣派出所綁架,市國安和610人員在周雲燕家裏翻箱倒櫃到處找資料,家裏所有的大法書籍、資料等私人物品被搶劫一空,並把周雲燕綁架到永興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枉判四年,被看守所警察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傍晚,兩個三十多歲的陌生男子來敲周雲燕的家門,既不亮證也不報姓名,問:“還在煉功沒有?”走時又說:“我們只是關心,不是騷擾。”明眼人都清楚:關心是假,騷擾是真。

◎劉昌書,男,遂寧市大英縣人,在遂寧市區打零工維持生計,住在小兒子家。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多鐘,劉昌書與老年朋友出去玩,突然竄出來幾個便衣警察,把他們強行拖進警車,直接拉到嘉禾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之後,劉昌書被警察關入永興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四天。

劉昌書回家後才知道,警察在他本人不在的時候,非法入室抄家,把家裏所有的大法經書全部搶走,歷書裏面夾的二百元錢及劉昌書與大哥八十歲的生日合影照片也給拿走了,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給物品扣押清單。劉昌書去向警察要的時候,他們說等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大英縣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應紅家,並非法抄家。據稱,大英縣有法輪功學員長期帶手機到王處,說是拿資料,手機早已被監控,凡是與此手機通話的都被錄像,此手機所到之處也都被錄像。警察還追問王應紅資料的來源。王應紅後來被放回家,說是“釣魚”。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3/參與迫害法輪功-四川三名官員被判刑遭惡報-480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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