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申翰傑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區長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廣東消息,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區長申翰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申翰傑,男,廣東四會人,一九七三年八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零年一月,任青團肇慶四會市委副書記,後任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懷集縣縣長;二零一九年三月,任肇慶市商務局局長;二零二零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任肇慶市端州區副書記、區長。期間,申翰傑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申翰傑任肇慶市端州區副書記、區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分事實:
◎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廣東肇慶市端州區法輪功學員何三妹女士被警察綁架到肇慶市端州區睦崗看守所迫害,具體情況待查。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端州區法輪功學員李金蘭在老家肇慶市封開縣南豐鎮告訴民眾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南豐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封開縣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她被封開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三年二月才從黑窩回家。
從黑窩回來後,李金蘭仍堅持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她在端州區發放真相資料時遭監控拍攝。十二月二十九日,她被端州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端州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被端州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七日,德慶縣法院對李金蘭進行非法庭審。
二零二一年十月,德慶縣法院對肇慶市端州區67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金蘭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李金蘭認為判決非法,提起上訴。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肇慶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廣東省肇慶市法輪功學員李敬輝接到肇慶市端州區睦崗派出所龍塘社區民警陳國方電話,要求他到派出所聊聊。李敬輝抱著跟相關警察講清法輪功真相的想法去到睦崗派出所,得知是就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被綁架關押十天後取保候審的事情問詢近況。李敬輝嚴肅地向陳國方說明:他不承認所謂的“取保候審”這種非法的刑事強制措施,去年已經就端州區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執法犯法、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的行為向國家、省、市各級政府和公安部門、紀委監委、人大、信訪局等等相關上級部門投訴舉報,並已向端州區公安分局遞交解除取保候審和撤案申請、資訊公開申請,申請公開此次執法全部警察的《警官證》,包括:姓名、年齡、單位、警號、職務、職責範圍、個人身份證號碼等等資訊。
由於二零二三年端州區公安分局對他的資訊公開申請書的回復不予公開的理由不合理、不合法,現李敬輝行政復議申請後已向肇慶市中級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書,正式起訴肇慶市端州區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的違法犯罪行為,要求立案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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