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陳銳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市長
二零二四年六月雲南省媒體報道,雲南省保山市市長陳銳突然死亡。
陳銳,一九七二年六月,雲南宣威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曲靖市陸良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曲靖市陸良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曲靖市陸良縣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任怒江州常委、統戰部長、瀘水市市長。楚雄州常委、常委副州長。二零二三年三月,任保山市市長。期間,陳銳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銳任曲靖市陸良縣委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分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太瓊仙,今年六十二歲,原是雲南省曲靖市陸良縣中樞鎮黴制劑廠倉庫保管員,家住陸良縣西門小街。下面是太瓊仙被迫害的自述: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我在家裏,陸良縣公安局、縣國保大隊警察、西門辦事處人員共七、八個人闖進家中,進行非法抄家。之後我被送到曲靖市沾益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我的丈夫接到了陸良縣公安局陸刑拘通字﹝2010﹞94號拘留通知書,辦案人的落款是劉現成、馬順雲。
在看守所一個多星期的時候,陸良縣公安局、縣國保大隊帶我到所謂發過資料的地方照相,非法采集證據。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級法院到陸良縣法院非法對我開庭。十一月我接到判決書(2010)曲中刑初字第228號,審判長高蔔強,審判員趙俊棟,代理審判員柏樺,書記員張蕊。對我非法判刑四年。我不服邪惡的判決,繼續上訴,但仍被送到雲南省女二監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陸良縣九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判刑,隨後七名大法學員被非法判刑,這九位被綁架的學員是:
◇梁國芬,女,40多歲,陸良縣絲綢廠職工。被綁架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復印機等大量私人財物,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
◇劉勝,梁國芬的丈夫,40多歲,個體戶。三月二十三日梁國芬被綁架後第二天(三月二十四日)劉勝也被警察綁架,隨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7年。劉勝夫婦被綁架判刑後,六歲多的女兒失去父母的關心,只好與七十多歲的奶奶相依為命。
◇李小梅,女,63歲,陸良縣中樞鎮四合村農民。被綁架抄家,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5年。
◇太瓊仙,女,58歲,陸良縣煤機廠退休工人。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4年。
◇彭平國,男,五十多歲,陸良縣馬街彭家村農民。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4年。
◇楊瓊關,女,50多歲,陸良縣中樞鎮農民。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緩刑3年。
◇念冬梅,女,60多歲,陸良縣茶花小學退休教師。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緩刑3年。
◇郭楚雲,男,56歲,農民。被綁架並非法抄家。
◇姓名不清,女,70多歲。被綁架並非法抄家。在派出所被審訊、關押一天釋放。。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