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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法輪功 昆明西山區法院四官員遭報落馬

惡人姓名: 茍有祥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刑一庭副庭長

法官茍有祥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導致李培高被迫害致死

茍有祥,男,五十多歲,原西山區法院刑一庭副庭長,二零一九年因受賄被查處。茍有祥任職期間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和雙鳳、紀福仙的非法判刑,導致李培高在被獄中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李培高(八十二歲)、和雙鳳(五十三歲)、紀福仙(六十二歲)因為向世人講真相遭綁架,後被西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西山區法院法官茍有祥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莫須有罪名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李培高四年,和雙鳳四年,紀福仙判刑三年。李培高在雲南省第一監獄期間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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