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莊軍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院長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道)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獲悉,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莊軍因嚴重違法被調查。莊軍是吉林省法院系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之一。莊軍為了升官發財,追隨中共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最終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
二零二二年一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目前吉林省長春市政法、司法系統聯合起來,采取極其卑鄙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長春市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與非法審判,統一到朝陽區檢察院和朝陽區法院,這兩院根本不允許律師閱卷。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家屬請了外地維權律師代理案件,但因為檢察院不允許閱卷,維權律師也感到很無奈。尤其疫情期間,法院更是以疫情為借口,多采取遠程開庭(簡易開庭),即使請了律師,也無法提供法律支援。
朝陽區法院是長春市政法委、610暗箱操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迫害的主要組織。
莊軍任職期間部分惡行:
1、王桂琴被非法起訴、判刑,被迫害離世
2、傳播大法真相 長春孫淑霞、董宇遭枉判
3、曾遭惡警開槍 長春市張春潔被非法判三年
4、被關押迫害致腦梗 長春71歲藏鴻燕遭枉判兩年
5、長春市張桂香被枉判上訴 中級法院維持冤判
6、長春七旬大學教授王敏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
7、長春法輪功學員張宏被非法判兩年入獄
8、長春法輪功學員李艷敏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9、長春法輪功學員逯金華被非法判刑四年
10、長春64歲的退休女教師聶艷被非法判兩年
11、張海紅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12、吉林省伊通縣三位女法輪功學員被誣判
13、吉林省四平市伊通縣張真被非法判刑兩年
莊軍的個人信息:
莊軍,男,一九七零年十月出生,吉林省四平市人,研究生學歷,一九九三年十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歷任四平市伊通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公主嶺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級高級法官。莊軍長期在法院系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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