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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鄲武安市公安局長楊志輝被審查

惡人姓名: 楊志輝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局長

自古以來,迫害正法修煉的人一定會遭受惡報,不管它具有什麼樣的身份和官位。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原河北省邯鄲武安市公安局長楊志輝被公安部和紀委人員從辦公室抓走,異地關押審查。

楊志輝是二零二三年九月份才從邯鄲市峰峰礦區公安局長調任武安市公安局長的。被捕前,楊志輝曾任職過河北省蠡縣公安局副局長,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政委,峰峰礦區公安局長、武安市公安局長。

據內部人士透露:二零二三年五月,峰峰礦區公安局破獲了一起跨境網絡賭博案件。時任峰峰礦區公安局長楊志輝利用職務之便,向案件家屬索要巨額賄賂不成,惱羞成怒,揚言要狠狠收拾犯事者。涉案家屬將其受賄、索賄情況,舉報至公安部和紀委,致其多件違法事情敗露,被抓。因此案涉及邯鄲市公安局多個領導買賣官位,貪汙受賄,中共一直捂著此醜聞未作報道。

楊志輝在職淺見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部分事實如下: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楊志輝任河北省蠡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指使蠡縣公安局人員綁架河北省蠡縣辛興鎮東河村法輪功學員解阿滿、城關鎮南關村吳瑞祥、大曲堤村李保恒三人,將解阿滿送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吳瑞祥被送邯鄲勞教所八個月後,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楊志輝任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公安局長期間,指使邯鄲市峰峰礦區國保大隊人員綁架武安市法輪功學員李蓮葉,致使李蓮葉被冤判三年,被勒索罰款三千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中國大陸公安警察遭惡報-477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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