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尹志剛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道)二零二四年三月,伊春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尹志剛因在私人會所接受宴請等問題,受到體制內記大過處分;官方公報還稱:尹志剛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
從表面上看,尹志剛是因為接受宴請等問題被處分,實際上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的惡報,而且這僅僅是開始,真正的惡報將與他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相匹配。
尹志剛,男,漢族,一九七二年生,黑龍江省依安縣人。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參加工作。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歷任伊春市公安局西林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法制科科長、副局長;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歷任:伊春市公安局金山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四級高級警長,伊春市公安局烏翠分局邪黨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四級高級警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歷任伊春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尹志剛長期在伊春公安系統任要職,對當地迫害法輪功負有領導責任。主要案例有:
一、 法輪功學員王新春一家被迫害致死
1、法輪功學員王新春被迫害致死
2、 王新春的母親被迫害致死
3、王新春的父親被迫害致死
二、伊春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
1、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梁翠榮被非法判刑七年
2、法輪功學員劉仕全被誣判四年、曹玲鳳被誣判兩年
3、法輪功學員李翠玲、王玉英、房志珍、付艷華被非法判刑
三、伊春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或拘留案例
1、由於訴江,金山屯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或拘留案例
2、法輪功學員劉金玉被非法拘留十天
3、各年還有更多被綁架的金山屯法輪功學員
結語
共產邪黨的本性是卸磨殺驢,眾所周知,在大陸公檢法系統,吃、拿、卡、要是普遍現象,接受宴請更是不值一提的事,而偏偏有些公檢法人員由於接受宴請等而受處分,而且由此還牽扯出其它違法問題。而這些人只要細心的查一查,都是對法輪功學員無善念,盲目跟隨迫害法輪功的人,已有許多人不同程度的遭到惡報,如伊春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韓東偉、友好區檢察院檢察長孟慶東、哈爾濱市萬家戒毒所所長李敏等。
共產邪黨由於迫害法輪功,已經走向了窮途末路,四億三千萬勇士已經與中共邪黨劃清了界限,選擇了退出中共邪黨及其操控的共青團、少先隊等組織,為自己及家人選擇了未來。天滅中共在即。希望更多的人加入浩浩蕩蕩的三退(退黨退團退隊)大潮,丟掉對共產邪黨的任何幻想,在生死攸關的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確的抉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0/參與迫害法輪功-伊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尹志剛遭惡報-476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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