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原廣東汕頭市委原書記方利旭被查

惡人姓名: 方利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書記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廣東消息,原廣東汕頭市委原書記方利旭被查。

方利旭,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廣東普寧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梅州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任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二零一九年五月任廣東省貿促會黨組書記、會長。期間,方利旭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方利旭任梅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的部分迫害事實:

◎梅州城區江南法輪功學員黃小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城東鎮發臺歷,被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梅縣區扶大拘留所,警察騙她說拘留七天,後來又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逮捕,十二月二十一日,因身體原因 “取保候審”,家屬因此被勒索了一萬元的所謂押金回了家。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廣東梅縣區法院給黃小珍發出傳票和梅縣區檢察院一月十八日簽發的所謂起訴書,欲於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在梅縣區法院第一審判庭非法庭審黃小珍。二月十五日張巧玲打電話以撤銷傳票後又撤銷開庭企圖誘騙家屬帶黃小珍去簽名,黃小珍未去。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國保直接上門騷擾,黃小珍被迫離家出走。其後數月梅縣區檢察院、法院人員和區國保警察經常用電話或闖到黃小珍家來騷擾、恐嚇,使黃小珍及其丈夫身心受到傷害。由於高壓迫害下無法正常學法煉功,黃小珍身體出現嚴重的病態,雖經送醫治療,最終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在家含冤離世。

◎二零一七年,梅州市大埔縣法輪功學員塗晴光被梅江區公安分局東郊派出所綁架,被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6個月。

◎二零一七年,汕尾市法輪功學員陳清芳被梅江區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綁架,被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

◎二零一七年,梅州市法輪功學員王平、盧少娟、周亮、林創新、謝進芳被非法綁架,拘留關押了10天;梅州市法輪功學員曾秀芹、謝國芬、劉冬梅被非法綁架,拘留關押了15天;梅州市法輪功學員塗晴光被非法綁架,拘留關押了5天;梅州市法輪功學員曾華英被非法綁架,拘留關押了17天;梅州市法輪功學員陳娜被非法綁架,拘留關押了30天;梅州市法輪功學員丘忠元、劉春香被非法綁架,拘留關押了25天; 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肖姓夫婦與朱薏的丈夫和兩個女兒被非法綁架、關押24小時; 梅州市法輪功學員曾雙華、賴伍嬌被非法抄家;黃小珍被迫流離失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7/多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被查-475622.html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