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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政協副主席(副省級)陳晏被查

惡人姓名: 陳晏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主席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消息,貴州省政協副主席(副省級)陳晏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陳晏,一九六三年八月出生,江蘇蘇州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貴州省貴陽市代理市長、市長。期間,陳晏追隨中共迫害政策,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陳晏任貴陽市代理市長、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實:

◎法輪功學員賀雲傑,四十八歲,貴陽市鐵路客運段料庫管理員。法輪功學員劉淑婭,五十四歲,原貴陽市鐵路客運段退休職工。

二零二零年五月中旬,疫情蔓延,賀雲傑和劉淑婭為了幫助市民了解真相,走過瘟疫劫難,發放真相資料,期間被人惡告。六月十日,賀雲傑和劉淑婭分別被貴陽鐵路公安、南明區分局國保、二戈寨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劫持到烏當區三江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貴陽南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賀雲傑、劉淑婭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末,賀雲傑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淑婭被非法判刑三年。賀雲傑上訴,後續情況不詳。

◎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有人在貴陽市黔靈山公園門口菜場發真相資料,省委下令要徹查,法輪功學員趙躍被牽涉。法輪功學員趙躍女士,貴州大學六十三歲退休教師,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與貴陽法輪功學員曲靖、劉霞、姜和,在南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後續情況不詳。

◎二零二零年,共有6名貴陽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以下是被非法拘留的學員簡況:宋曉梅六天;龍家碧十天;高慶娣十五天;胡明琴十五天;郭淑文十五天;周遠勛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在中共所謂“清零”騷擾中,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拒絕簽所謂的“三書”,遭到非法抄家、綁架、經濟迫害等,有的牽連子女及家人。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二零年貴州省共有177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綁架後釋放或下落不明)。

◎檢方助惡“抗訴”,貴陽市何華刑期由半年改三年。

55歲的何華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向路人發送二零一八年新年掛歷,被巡邏特警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雲巖區拘留所和貴陽市雲巖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何華女士被南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南明區法院,四月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庭審,律師作了無罪辯護。四月十六日,南明區法院以《刑法》300條對何華非法判刑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南明區檢察院突然否定自己在起訴書中的量刑建議,對南明區法院六個月的非法判刑事實進行“抗訴”,應該按照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施行的新的“兩高解釋”,判三至七年。南明區檢察院的這份《抗訴》直接上行到貴陽市檢察院,加重了對何華女士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南明區法院屈從於“南檢的抗訴書”,否決了自己六個月的判決,給何華辦了一個一年期的“取保候審”,何華當日從看守所釋放回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取消一年期的取保候審,將何華劫持在三江女子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貴陽市中級法院非法判何華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7/又有九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474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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