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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市原副市長劉為民被提起公訴

惡人姓名: 劉為民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副市長

二零二三月十二月八日消息,廣西南寧市原副市長劉為民因嚴重違法被提起公訴。

劉為民,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湖南澧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南寧市興寧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任南寧市興寧區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任南寧市興寧區委書記,南寧市興寧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劉為民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劉為民任南寧市興寧區委副書記、區長及南寧市興寧區委書記期間,部分迫害事實:

◎廣西南寧市興寧區五塘鎮友愛村姑舅坡法輪功學員陸海恩因向人講真相,被人惡告,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五點左右被南寧興寧區五塘鎮派出所警察綁架。

◎廣西玉林市容縣李達森,現年七十四歲,被廣西南寧市興寧區法院枉判入獄三年。

入獄前的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打算送到廣西南寧市第一看守所,由於體檢出血壓高,送進了茅橋監獄醫院(現更名為新康醫院)。隨後被關押在第一看守所歷時九個月。在這九個月中,李達森三進茅橋醫院。最後一次是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在昏迷中被送去的。

◎二零零八年年六月二十日,警察闖入南寧市望州路304-1號(歐頂電氣有限公司),將正常上班的大法弟子古國榮強行抓捕,理由是古國榮在公司附近的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望州路屬南寧市興寧公安局分局管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17/又有十一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474275.html

南寧市原副市長劉為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開除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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