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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鹹寧市中級法院院長倪貴武遭惡報疾病纏身

惡人姓名: 倪貴武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院長

倪貴武,曾任湖北省紅安縣檢察院檢察長、浠水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鹹寧市中級法院院長,曾經參與迫害紅安縣、浠水縣、鹹寧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月,倪貴武被查出患有“左上肺結節、Ⅱ型糖尿病、高血壓病Ⅲ級(高危組)、胃炎、十二指腸潰瘍、肝囊腫、胰頭軟組織腫塊”等多種疾病,這是他參與迫害修佛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的惡果。

倪貴武,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人,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湖北省紅安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浠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黃岡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鹹寧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二零一八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鹹寧市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期間,倪貴武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倪貴武任鹹寧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員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分事實: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鹹寧市鹹安區方向機廠法輪功學員向德斌被綁架。二零二一年一月,被鹹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處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吳志敏被通城縣國保大隊綁架。二零一八年,通城縣法院非法庭審了吳志敏。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通城縣法院退休法官、法輪功學員王慧媛被劫持到崇陽縣看守所異地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崇陽縣法院兩次非法庭審王慧媛,之後王慧媛被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訴至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通城縣塘湖鎮法輪功學員汪雲霞被通城縣“610”、國保大隊、治安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至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通城縣沙堆鎮四莊法輪功學員汪國清被通城縣國保大隊綁架。二零一八年,汪國清被崇陽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鹹寧市卷煙廠法輪功學員黃秋珍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綁架。黃秋珍被鹹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黃秋珍依法上訴至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三年七月,黃秋珍含冤離世。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通城縣沙堆鎮九井街法輪功學員洪海華被綁架、非法抄家。二零二零年十月,洪海華第四次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罰款一萬元。洪海華依法上訴至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縣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說是十多年前的“取保候審”現在要結案。二零二零年十二月,通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崇陽縣法輪功學員張日華被縣公安局綁架。二零二零年,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至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鹹安區法輪功學員張為卿與法輪功學員丁曉蘭、佘慶華結伴到汀泗鎮的一個村子講真相救人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八月,張為卿被鹹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張為卿依法上訴至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李艷和被通城縣國保大隊綁架,幾天後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訴至鹹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通城縣石油公司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何國熬被綁架。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範家臺監獄九監1監區。非法開庭日期及非法刑期不詳,家人沒有收到非法刑事判決書。後來從監獄傳出的消息才知道他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上午,鹹安鎮醫院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丁曉蘭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鹹安區法院非法庭審,只因為是法輪功學員身份,就被非法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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