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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黃黎明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黃黎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檢察長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中國大陸來稿〗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黃黎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被查。
黃黎明,廣東龍川人,一九六六年五月出生。主要履歷:湛江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佛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廣東省檢察院中共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期間,黃黎明追隨中共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實:

廣東省珠海市法輪功學員李志聯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在家被警察入室綁架,後被非法起訴判刑八年。她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68歲的李志聯含冤去世。直至去世前二天,她腳上還一直戴著很粗的腳鐐。

二零二二年獲知被非法判刑的廣東省法輪功學員有72人。廣州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被白雲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構陷,九月二十五日被白雲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她被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二二年七月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家芳不服非法判決上訴,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廣州市增城區63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春河女士,因堅決抵制中共的強制洗腦“轉化”,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被增城區警察綁架,七月六日被構陷到增城區檢察院,八月初轉到海珠區檢察院,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她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張春河多次遭中共當局迫害,曾陷冤獄共四年。

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法輪功學員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被博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九潭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被博羅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八日被博羅縣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惠州市惠城區法院非法判決:趙天華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50萬元;陳華良與練日光都被枉判四年、勒索罰金20000元。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參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紛紛遭到惡報,其表面形式多種多樣,或因貪腐而被查,或因疾病而傷亡。原廣東省公安廳中共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何廣平,退休六年後被查。原廣州市荔灣區法院法官蔡正堯,於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查出患癌癥,同年十二月三十日死亡。

持續四年的“新冠疫劫”繼續籠罩華夏大地。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希望你能靜心了解法輪功真相,明辨善惡,立即停止迫害,抓緊機會將功補過,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做出清醒的選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8/廣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黃黎明遭惡報被查-470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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