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張民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主任委員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陸消息,內蒙古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張民被開除公職。
張民,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山東省榮成市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期間,張民追隨迫害,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事實:
◎陳建永,包頭市東河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八月,被國安特務及包頭有關“610”配合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正江,包頭市東河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月,被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綁架,之後被包頭市青山區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一年。
◎王首達,鄂爾多斯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六月被綁架。二零一二年,被鄂爾多斯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一年。
◎楊桂珍、楊帆母女,鄂爾多斯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月,遭綁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31/參與迫害法輪功-內蒙古又有十名公檢法司官員遭惡報-464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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