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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省吉林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崔伯軍被查

惡人姓名: 崔伯軍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檢察長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崔伯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崔伯軍,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六月生,吉林農安人,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任吉林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二月,任吉林市檢察院監察處處長、檢察員;二零零五年五月,任樺甸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代檢察長;十二月任樺甸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零零八年三月,任吉林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吉林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晚至十八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國保支隊及船營區、昌邑區、豐滿區、龍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各派出所警察聯合對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綁架,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還有部份家屬。

家屬們共計聘請了十二位維權律師為親人伸張正義。家屬們這一正義舉動嚇壞了吉林市政法委、“610”人員,操控吉林市公檢法部門極力阻止律師進入司法程序,白巖等人操控公檢法踐踏法律 逼法輪功學員和親屬辭退律師執法犯法,不允許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家屬聘請的各地維權律師多次來吉林市檢察院、法院履行律師職責,卻一次又一次地遭到吉林市檢察院人員和法院人員配合迫害,對律師不公對待。

在崔伯軍擔任吉林市檢察院負責人期間,涉及迫害法輪功學員王曉東、焦玲、付仁江、王小虎、米紅、於立新,劉宏偉夫婦、祖春榮母子、金敏、李長海、鄧曉波、宋彥群、王淑範、牛玉輝、嶽乃明、金國蘭、金國琴姐妹、齊艷明等法輪功學員。此期間,該地區發生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崔伯軍負有直接責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30/參與迫害法輪功-吉林省又有十名官員遭惡報-463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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