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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省延吉市法院院長蔡松男被判處四年半徒刑

惡人姓名: 蔡松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院長

二零一九年八月,原吉林省延吉市法院院長蔡松男,因違法被長春中院判處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蔡松男,朝鮮族,吉林汪清人,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五月,任龍井市法院院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長;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圖們鐵路運輸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任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長期間,蔡松男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如下:

◎李虎哲,男,延吉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因講真相遭人惡告,被新興派出所和北山派出所九名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延吉市看守所,約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三年八月底得知,延吉市法輪功學員芮克榮被延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芮克榮提出上訴未果,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長春女子監獄。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延邊州法輪功學員泰浩、劉春立、樸文哲等人被當地中共警察綁架、構陷,被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控公檢法非法判刑,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底被送到吉林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和龍市法輪功學員劉喜、劉秀香夫婦及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高長鎖,被和龍市公安局福洞派出所警察非法拘捕到和龍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九日,劉喜、劉秀香二人非法判處勞教一年,高長鎖勞教兩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延吉法輪功學員郎艷梅、李永潔被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延吉法輪功學員郎艷梅,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本應關押到期時,再次被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與延邊當地“610”相互勾結批捕,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強行劫持到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吉林省延吉市大法弟子李龍被延吉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迫害,經歷了殘酷的刑訊逼供、非法關押,並將所謂“材料”送至延吉市檢察院。李龍吉七十七歲的老父親,為營救兒子,四處奔波,卻狀告無門,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含冤離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30/參與迫害法輪功-吉林省又有十名官員遭惡報-463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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