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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剛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惡人姓名: 林剛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黨組成員、副市長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陸報道,貴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剛因違法被查。

林剛,土家族,福建福州人,一九七一年一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任貴陽市雲巖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理區長;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任貴陽市雲巖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任貴陽市雲巖區委書記;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貴陽市雲巖區委書記、一級調研員;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任貴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雲巖區委書記。期間,林剛追隨迫害,對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如下: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法輪功學員李明芳(74歲)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被貴陽市雲巖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上訴後維持原判,被關押在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張順先(70歲)被雲巖區公安分局大營坡派出所警察劉筱紅、楊鵬等以訴江為由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被雲巖區公安分局批捕送雲巖區檢察院,劉筱紅、楊鵬等被非法關押雲巖區百花山看守所。

◎貴陽市雲巖區法輪功學員代有瓊,二零一六年五月,代有瓊因訴江被貴陽市雲巖區東山派出所管段民警鄧君、居委會主任賴敏(音)等綁架到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

◎二零一八年八月,法輪功學員王洪芬對一小學生講真相後被家長誣告,晚上王洪芬就被貴陽市雲巖區公安分局劫持到看守所拘留七天。

◎法輪功學員陳玉華,女,90歲。二零二零年三月,貴陽市雲巖區達興居委會主任陳忠英和片警上門,威逼陳玉華在“三書”上簽字。被拒絕後,陳忠英親自打電話叫陳的兒子來在“三書”上代簽字,陳玉華老人被警察強拉著手強制在“三書”上按手印,陳玉華老人當場聲明:“不算數。”兒子家住樓上,警察抄家後還到其兒子家非法抄家。

◎法輪功學員尤軍,男,91歲,獨居。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半,貴陽市雲巖區荷塘派出所兩個穿警服的警察和兩個便衣,共四人非法闖入尤軍家,待尤軍不知所措時又闖進六人,一窩蜂幾間屋子搜查,尤軍到陽臺頭伸到窗外大喊:“煉法輪功不犯法,請鄉親們都來看啊!警察帶了十個人在我家亂翻!”警察關窗,尤軍開窗不停的大喊。因是單位職工居住房,全是熟人,有人打電話告訴尤軍兒子,兒子在上樓時拿了滅火器大叫:誰敢動我父親我就和誰拼了!並說要告他們。警察說要尤軍的兒子交出打印機,打印機被他們搶走。從那以後,每天都有兩個警察一班輪流在單元門口守著。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15/貴州省又有四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462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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