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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鎮江路派出所副所長馬連傑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惡人姓名: 馬連傑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所長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馬連傑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馬連傑,男,漢族,一九八二年一月生,山東安丘人,二零零四年六月參加工作,二零零六年六月加入中共邪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起,任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鎮江路派出所副所長。任職期間所發生的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如下:

◎二零一七年十月份,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共綁架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宿桂花、王明德、尹德蘭夫婦,姜小莉是在家中被非法闖入的警察和國保綁架的,而其他法輪功學員則是因為到這幾家去串門被預謀等待在那裏的警察綁架的。參與綁架的除市北區公安分局的國保、警察外,還有市北區大港派出所、瑞昌路派出所、河西派出所、寧夏路派出所、鎮江路派出所等。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是六七十歲的老人,有的身體狀況很不好,不符合看守所關押的條件,如宿桂花已經七十多歲,當時血壓到達二百八十多,看守所不敢收,但是實施綁架的警察向“上面”(這是警察的話)請示,看守所就違法關押了宿桂花老人。

三十天後,王明德、尹德蘭、宿桂花、於憲榮、藏詠梅、呂永華,公丕啟、姜小莉、宋桂香等九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這九位法輪功學員後來被構陷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法輪功學員公丕啟(軍隊退休上校、正團職軍官)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在即墨普東鎮青島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開庭,後被誣判七年半刑期。

結語

以上諸多遭惡報事實證明,不管主動還是被動的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終將會受到法律的追查及天理報應。公檢法司人員也應該體會到了一個天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無論是執法者還是老百姓,靠任何高官或什麼勢力都不是最終的保障,做事前選擇善惡才重要。拋棄邪惡,停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造福,才是明智選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4/參與迫害法輪功-山東省六名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459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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