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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仁市委原常委、玉屏侗族自治縣委原書記王俊銘被公訴

惡人姓名: 王俊銘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常委、玉屏侗族自治縣委原書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報道,銅仁市委原常委、玉屏侗族自治縣委原書記王俊銘被公訴。

王俊銘,河北魏縣人,一九六五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任貴州省玉屏縣委書記。期間,王俊銘追隨迫害,對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部分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事實如下: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銅仁玉屏縣法輪功學員舒滿妹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被非法庭審,後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銅仁玉屏縣法輪功學員羅金蘭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被非法庭審,後非法判刑五年,被關押在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銅仁玉屏縣法輪功學員宋胡英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被非法庭審,後被銅仁玉屏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關押在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4/近年又有十三名貴州官員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45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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