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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原副市長李逸浩被捕

惡人姓名: 李逸浩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副市長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鹽城市原副市長李逸浩被捕。

李逸浩,江蘇灌雲人,一九六三年四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濱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二零一二年九月任濱海縣委書記、縣長;二零一三年六月任濱海縣委書記;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濱海縣委書記。

二零零六年八月的一天上午八點左右,江蘇濱海縣法輪功學員徐蘭在家照看女兒的孩子,突然闖進來幾個惡警,以濱海“610”姓李的為首,還有正紅派出所的警察,加上後到的十多個警察,以上邊指示為名將她綁架到鹽城市洗腦班迫害一個月(該黑窩的首惡分子為鹽城“610”的王法強)。

二零零七年八月的一天下午三點左右,江蘇濱海縣法輪功學員徐蘭正在家裏幹活,幾個惡警像土匪一樣闖進她家,以濱海“610”工作人員劉某為首,強行把她綁架到車上,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將徐蘭劫持到看守所後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送到南京女子監獄迫害,被南京女子監獄的惡警孟天殊、徐小陽等威逼、強制洗腦,使她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作為濱海縣委書記的李逸浩,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9/因參與迫害法輪功-江蘇省又八名官員遭惡報-456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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