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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蘇省610頭子陳逸中獲刑13年半、罰金300萬

惡人姓名: 陳逸中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組長,原江蘇省610頭子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道)疫情三年來,中共內部參與推動和實施迫害法輪功的各級610、政法委等各部門官員更多地開始遭報,有的死亡,有的下臺。二零二三年二月三日,連雲港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委巡視組原組長陳逸中受賄、濫用職權案,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對陳逸中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這只是陳逸中此人惡有惡報的開端。
陳逸中,男,一九五五年六月出生,江蘇常州人,中共邪黨黨員。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陳逸中任江蘇省“610辦公室”主任的兩年內,指揮、操控全省公、檢、法、司等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采取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勞教、判刑、辦洗腦班、勒索罰款、開除公職等邪惡手段,企圖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信仰。其中,六名法輪功學員沈洋、錢鳳成、黃文琴、於耀、蔣大男、陳永良,被迫害致死。他們生前均長期遭中共“610”迫害,非法關押、審訊、判刑,或騷擾、威脅等。陳逸中在此任職期間,綁架638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判刑82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到洗腦班147位法輪功學員。

陳逸中作為江蘇省“610辦公室”的主任,對任職期間在江蘇省範圍內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負主要責任。

陳逸中曾任職江蘇省鎮江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江蘇省委610、維穩辦主任、公安廳副廳長期間,至少有3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此後,陳逸中曾任江蘇省委巡視組組長,二零一八年八月退休。
據明慧網報道的消息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已至少有22813人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公安系統也至少有5229人遭到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惡報。二零二二年,明慧網公開報道的中共公安局局長、廳長等司法高官遭惡報的就有109人:死緩3人,無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9人,死亡3人,2人患癌癥,1人累及母親患癌癥死亡,89人被查、被起訴。

二零二三年二月三日,陳逸中因受賄、濫用職權案,被連雲港市中級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表面上,陳逸中是以貪腐問罪,實則是他因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就是說,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以史為鑒:後周世宗柴榮親自用大斧子砍毀菩薩像,胸生惡瘡而死,年僅39歲。再如:文革前後,追隨中共賣力砸廟砸佛像的人沒一個有好下場,經歷過這些事的農村老一輩都記憶猶新。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4/原江蘇省610頭子陳逸中獲刑13年半、罰金300萬-456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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