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宋志剛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院長
二零二零年一月四日報道,馬鞍山市中院原院長宋志剛被開除黨籍。
宋志剛,男,漢族,一九五二年五月生,安徽鳳陽人。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任馬鞍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馬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在宋志剛主政安徽馬鞍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及馬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徐麗萍、費章金、徐麗霞、楊玉萍、張延豐、柴景芳等人。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得知,被綁架的馬鞍山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被判刑三年,副站長徐麗萍被判刑兩年,徐麗萍妹妹被判刑三年。
◎費章金,男,四十多歲,安徽馬鞍山當塗縣法輪功學員。費章金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被送入安徽宿州監獄,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午在宿州監獄被迫害致死。
◎柴景芳,六十七歲,安徽省馬鞍山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柴景芳被綁架,十七日被放出。但事隔沒幾天,又被惡人綁架。當時當地惡人又綁架八名學員。
宋志剛作為安徽馬鞍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及馬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在其任職期間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3/參與迫害法輪功-安徽省十五名官員遭惡報-456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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