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馬可容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常委、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報道,北京市通州區幹部馬可容(副局級)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馬可容,一九七五年三月出生,山西省和順縣人。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辦公室幹部;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辦公室主任科員;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組織處處長;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任北京市通州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迫害罪行簡述
◎褚彤、王為宇,清華大學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四月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十一年、九年。上訴後,二零零四年六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在未進行審判的情況下,非法秘密宣布維持原判。
◎據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報道:在北京的九名大法弟子王益、但淩、張振忠、張鴻儒、李海、晉源濤、徐若輝、郭為民、白麗麗,在被非法關押了兩年之後被非法判重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做了“沒有通知家屬”的所謂“公開審理”,還指定了“不能做無罪辯護”的辯護律師,被指定的辯護律師只能在有罪的基礎上做做樣子。
◎郝麗華,北京市順義區幼兒園教師。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被北京市順義區法院判刑三年。郝麗華上訴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二中院不讓她的律師作無罪辯護。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原判。
◎莊偃紅、胡傳林,北京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九月,莊偃紅、胡傳林等法輪功學員再次被北京警察綁架,再次被勞教,家人請律師上訴,但中共踐踏法律,對律師進行種種刁難。
◎曹東,北京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被北京警察在其暫住處綁架,之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其代理律師向北京市中級法院提交了曹東的上訴信,中級法院沒有回應。
◎李樹芳(李淑芳),河北省燕郊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晚上八點多,在租住地下樓買東西時,被通州區警察夥同燕郊鎮派出所共七、八名警察及輔警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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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原山西省陽泉市郊區政法委副書記馬可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022年12月8日,馬可容遭開除公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2/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北京、上海又六名官員遭惡報-456703.html
馬可容,男,漢族,1975年3月出生,籍貫山西和順, 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北京市通州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主任。主要履歷:2001年7月至2004年2月,任山西省陽泉市郊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4/近期又確認10名中共政法等官員遭惡報-456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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